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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住宅!气源发展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津价房地〔2—008〕99—号) ? 市建委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  《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市》有关收费项目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7]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住《宅气源发《展费、煤气》增,容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 一、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收费标准及》范围 —     本市新】建,住宅(?含连:体公建)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每建筑平《方,米,20元交纳》住,宅,气源发展费》。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后应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 ,   ?。 非住宅建设—项目和非《民用单位(含个体经!营户)?需使:用城市燃气》设施:。要求供气或增加供】气量的应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用气量!或申请新增用气量一!次,。性,交纳煤气《增容费其收费标准为!天然气每立方米【1500元 【 :    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 , 二《、,规划环?。外快速环《路以内的《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由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统一收取】。;规划环外快速【。环路以外地区—由,。各区:县政府确定执收单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     【 三、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 四、?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应专项用于天!然气气源集输管【线和储气设》施的气源《建设及维护不得挪作!它,用 ! 五、各执收—单位要加《强对上述《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财税《。规定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 六、市物价局关!于,确,定补漏、补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费等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1998]》34:2号:)中关于住》。宅气源发展基金【和煤气增容》基金的规定同时【废止 — 七—。、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请市建委通知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各区县确—。定的执收《单,位应到相关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