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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津】价管〔2010〕】136?号 ?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5日 【 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0]23号)要【求为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以?下简称自来水—工程)建《设收费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 ? ,一,、自来水工程建设】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是》。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2【5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21元);公建】项目每建筑平方米】27元  ! ,     》。 二、【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界定:。范围为从《建设项目用地界【线临界支管》闸,(不含闸《)到楼前水》表井(含井和水【表安装)《水表:费据实?收取  !    《。 三、市】内六区和新四—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由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按》建筑面积《收取其?。他区县自来水工【程建设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 》   ?   】四、自来水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   【  (一)》前期费用《。;  】    (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 ?     (三)间!接费:用  】  :   》 五、自—来水工程设施建成】后其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 》      ! 六?、建设开发单位【所交纳的自来水工】程建设费须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也,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在房价外追加任何】费用 ? ?  《    【。 七、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所》收取的自来水工程建!设,费要专?款专用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      】   —  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价房地[2】000?]44?8号)同《时废止 —   》         !   ?  :  :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主题】词城乡建设》  自来水  工程!  收费 》 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