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燃气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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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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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管〔20】10〕137—号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5日
】。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司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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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0]23!号):。要求为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燃气?工,程(以下简称燃气】工程)?。建设收费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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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气工程!建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是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28元;公建项!目按照市有关部门】届时发布的工程定额!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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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燃】气工程建《设的界定范围为从】建设项目用地—界线:临界中、低压管线闸!、凝水缸及调—压站(含《调压站不含》土建及?征地费用)到入户】表,、灶安装(》含表、灶安装—费不含表、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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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内》六区:和新:四区燃气《工程:建设费?由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司按?建,筑面积收《取其:他区县燃气工程建】设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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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燃气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
【 (一)前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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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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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间接?费用(含通气—点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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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燃气工程设【施建成后《其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由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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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开发单位所交—纳的燃气工》程建设费须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也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在房价外追—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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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司,所收取的燃气工程建!设费要专《款专用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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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价房地[199】8]1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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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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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乡建设 燃!气 工程 收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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