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排水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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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文件
!津价管〔201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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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1日】
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公司—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0]23【号)要求为加强【本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排—水工程)《。建设收费管》理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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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水工程建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是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29元(其中雨水1!2元:污,水17元《);公建项目—按,照市有关部门届【时发布的工程—定额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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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水工》程建设的界定—范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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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污水从建设项目】用地界线临界—支管检查井(不含检!查井)到楼体出【户管一米处(含检】查井、化粪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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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雨水从建》设项目用地界线【临,。界,支管检查井(不含】检,查井)到楼前收水】井(含收《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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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地区排水工程】建设:费由: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公司按建筑面积收】取其他区县排水【工程建设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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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水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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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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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 《(三)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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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排水【工程设施建成后的管!理,责任是污水管—道由化粪井外—至市政排水干管之间!由市:政排:水部:门管理;《化,粪井:至建筑物由》。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负责!其日常运行》和维:护
! 小区内的雨水!管道由市政排水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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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开发单《位所:交,纳的排水工程建设费!须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也不得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在房价外!追加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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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政设施》配套建设公司所【收取的排水工程【建设费要专款专用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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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排—水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价房地[2!00:0]70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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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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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乡建设 排!水, 工程 收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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