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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津价?房地〔20》04〕460号 !市供热办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规定(津【政发[2004]1!8,。号,)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规范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地区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热电联!产、锅?炉房及其《它热源其供热—工程:建设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 】 ,  (一)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92元  】。 (二)公建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30元其!中热源为第一热电厂!。热电联产的每建筑平!方米150》元; ?   (《三)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00元    】 二、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包含的】工程范?围,   (一—)热电联产热—。源,自出厂一次线—(抽头门出》口)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二)锅炉房及其它!热源: 自》。供热锅炉房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锅炉房征】地拆迁、土建—、设备及安装;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 三、供热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   ?(一)前《期费:用;   (【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三)间接费—用    四】、供热?工程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地区》以外各区县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价格、建设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行测算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同意并《向,市,物价局?和市政府供热办【备案后施行 【   六、—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