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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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房地:。〔2:004?〕460号》
市供热办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规定:(津政发[200】4]18号)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规《范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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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地:区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热!电联产、锅炉房【及其它热源其供【热工程建设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
《(一)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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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建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30元其!中热源为第一热电厂!热电联产的每—建筑平方米150】元;
》 (三)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00元
—。
《
二、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包,含,的工程范围
】 (一)《热电联产热源—自出:。。厂一次线(》抽头门出《口):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 (二)锅炉【房及其它热源: 】自供热锅《炉房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锅炉房征地—。拆迁、土《建、设备及安装;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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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热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 (一)前期费用】;
(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三)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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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热工程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
五、上述!地区以外各区—县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价格、建设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行测】算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同意并向市物价局和!市政府供热办备案】后施行
】
六、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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