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天津市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津价房地〔【。2004《〕460号 市】供热办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规定:。(津政发[20【0,4]18号)—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规范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市外!环线外?5公里?以内地区《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热!电联产、锅炉房及其!它热源?其供热?工程建设费按—。。建筑面?积计收收费标准为】   (一)住】宅项:目,每建筑?。平方米92元 【   (《二):公建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3—0元其中热源为【第一热电厂热电联】产,的每建筑平方米15!0元;   【(三)?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每建筑平方米!100元《  ?  二、》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包?含的工程范围 【   (一)热电联!产热源自出厂一次线!。(抽头门出口—)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二)锅炉》房及其它热源—: 自供热锅炉房】。至热交换站分—。。水包截门出口—上,兰盘(含锅炉房征地!拆迁、土建》、设备?及安装;一次管网;!热交换站设备及【安装不含热交换【站土建及水电配【套)   — , 三、供热》工程建设费使—用范围  — (一)前期费【用;:   《(二)直接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它直接费);!   (三)间接!费用    四!、供热?工程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地《。区以外各区县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由】价格、建设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行测《算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同意并向市—物价局?和市政?府供热办《。备,案后施行   】 六、《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