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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 :(东建〔2009】〕,8号) 《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文件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性变更! ? : 第《三条 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变更属重!大变更范围的—。还应依据本办法【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   《  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变,更单位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    若涉及【原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书需:要作废的建》设,单,位应负责收》回 : — 第四条 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应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 1、因设计变更】或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的建筑工【程性质、设计要【素,、地基基础》。形式、?地,。。基处:理方案不相符或建】。筑场地位置发生【改变需重新进行工程!勘,察或补充勘察;【  》   2、重新【划分岩土分层、修改!抗浮设计水位、液】。化等级或液化指数】、修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 【 ,    《3、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承:载,力特征?值、建筑场地类别;!     】4、复合《地,基、桩基工程现场】试桩检验资料代替勘!察,报告直接《。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的;《   —  5、施工过程】发现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进行》的补充勘察 】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     1】、建筑专业 】 ,    (1)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特,别是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将半地下室或—地下储藏室变为【地上储藏室;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改变建—筑面积及用地范【围)改变建筑标【准;  】   (《。2,)改变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3:)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 】     (4!。)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含门窗、幕!墙,面积:)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   (《5)增加或减少楼】梯数量、宽度及形】。式电梯的数》量;  》   ?(,6)改变防火分类】、,消防设施、》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   【  (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 :    》 (8?)改变建筑的栏杆形!式及玻璃种类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  :  (9)改变无】障,碍设计, 》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 ,2、结构专业 】    (1)改】变使用功能和使【用环境涉及荷载取值!变化;  —。   ?(2)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 》    (3)【。改,变结构体系;  !   (《4)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    !。。 (5)改变基础形!式、:基,础埋置深度±0.】000标高》改变超过300mm!;地基持《力层选取有变化; !     》(6)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   》  (7)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     3—。。、给排水《专业   —  (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    【 (2)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   ?  4、暖通—专业 《。。。    (1)【改变通风、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    《 (:2)改变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及【设施(?需提供新《的冷、热负荷计【算书:) : :。    5、热能动!力专业 》     》(1)改变动—力站房(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等)设置  !   (2)改【变燃:料种类 》。 ,    (3)改】。。变燃料系统及—管道:布置    【 ,。6、电气专业—     (1)!改变用电负荷等级】、,一级:配电电压及》系统结线、系统容量!、低压配电》系统:(一、二级)结线形!式、改变电气接【地地:点及接地方式等;】 ?    (2)【改变防雷类别、雷】电防护做法》、接地形《式等; 《     (3】)改变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级别、系统形式】。、联动控《。制、探测器选择、】系统供电等; 【  ?   (4)改变】户内配变电》所、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位置; !    (5)【改变电?气线路?敷设方式的  !   7、勘察报告!发生重大《变更后涉《及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各专业图纸引起上】述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三)? 二次设《。计,(如配电室、室【外水泵房、水池【、门:窗、雨蓬及其他【构,件等:的深化设《计)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内容的!变更: : 第五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勘察【设计变?更为一般《性,变更可直接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并【加盖单?位资质证章和相应】专业的注册师章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在出示!变更文件时应在文件!中注明该变》更是“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并注明》变更时间 》。 第七条 凡】涉及规划、消防【、人防、市政公【用、环?保、:卫生防疫、环保【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内容: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重新报【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初步设计审查的还应!重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初步设计—审查变更 】 ,第八条 属重—大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委托【审查审查机构对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设局办】。理重大设计》变更重?新审查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要求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情况说明》; ?     (二【)规划等职能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涉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内容的变【更应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初步设计变】更审查?批复:); 《    (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专《用章的原勘察设计文!件、原?。备案凭证、原—审查合格书;— ?  :  (?四):。变,更勘察设《计,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  —  :。 (:五)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其他—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的书面《意见; 《  :   (六)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   (七)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专,用章的变更后的勘察!设,计文件?、相关计算书—、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单、变】更审查备案表等 】 第》九条 因某》。专,业重大变《更涉及其《他专业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同时修改】到位建设单位应一并!委托审查《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变更审查!时除重点审查变更勘!。察设计部分和与【其相关的技术内容外!。还,应对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将审【查合格和重新办理】过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变【更文件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现场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勘》察设计文件》和重大变更》文件组织施工和【管理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的变》更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 镇:街规:划建设?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勘察设—计变:更的监督抽查对监】理单位上报的质量情!况,周报:。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应要求—建设单位《将,变,更后的勘察》设计:文,件依:照本规定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在》“质量监理周报【”中将设计》变更的情《况报送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未】按要求上《报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对监理》单位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公示处《理 《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重!大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变更文件未加盖】。。“施工图《审查备案章”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作:为施工和《。监理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重大勘察设计变更】文件未经《审查合格(通过【)或未?办理重新审》查备案而擅》自组织施工》的视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交付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中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又】发生重大变更而未】重新委托原审—查机构审查、且已交!付施工的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现该情况后》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将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对【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     (二】)建设单位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等书面文【。件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安,全,性,技,术复:核 ?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结合已建!工程实物对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出【具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技术复核报告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复核!。。报告的相关内容对】建筑工程进行整【改整改方式可采取】拆除、加固、补强】或其他办法》整改结果《必须满足安》。全,和必要的使用功能】要求不损《害公共利益 —  ?  :。 监理机构应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整改工【作并向?监督机构报告 !   ? (三)《建设单位《持行政处罚和—技术复核《相,关文件(包》括,。整改情况报》告及监理、监督机】构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 第十六条— 勘察设计重大【变更的审查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由建?设单位支付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东莞市建设局 】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