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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建筑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制订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定,期,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考核评价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绿化《覆盖率?、绿色?建筑等级目》标等因?。素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组织制定优【于,国家和省标准—。、适用于本地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规》范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旧城:改造项?目; (三)—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慧城、白鹅】潭商务区、南—站商务区、》琶洲片?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四)?201?4,。年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确《定的:城市发展新区应当由!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该新:区的管理《委员会?根据:。区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能》源、市政《、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施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结合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果根据建》筑形式、规模以及使!用功能制定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控制指标作为】建筑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质监、工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纳入建设系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内容》并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荐目录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制定推荐目录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引导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定,本市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第【十七条 对采用集】中供冷的民用建筑逐!步推行按《照用冷量收费制度末!端,独立用户应当安【设分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实现分户计费设!计单位应当选用具】有,。温度设?定以及调节功能【的,空调制冷设备 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验收前应当【安装与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或者校准)合格 第!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指导数据中心【的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新建、改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当【按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包含绿色!节能专篇 第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筑工《业化试?点建设?。。完善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逐步推行建》筑工:业化:降低:建筑建造能耗 第三!章, 建设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节能?评估:材料节能评估材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章节明确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时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项】。目应当明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规划用电指标并】予以载明 》第二十二条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时应当将—建设:用地用电指标、【建筑能耗指》标、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载入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还应《当,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进》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应当向项目【受管辖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绿色施工】内容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绿色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验收方案、!。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方案以及】。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的措施等内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八!条 以下类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一,)列入国家、—省、市?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二)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建筑;!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能效测评分为理论!值测:评和实测值测—评理论?值测评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测值测评应当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2年—内完:成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由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测评!结果核发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证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告建—。筑能效?标识信息并对建【筑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以《下,情况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一)未《按已经?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施?工,的; (二)不符】合建筑节《能,验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 (三)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未!按绿色建筑》。相应等级设计标识施!工的; (四—)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未提交理论值能效!。测评标识的》;, ,(五)其他违反【建,筑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本市推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公示的内容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使用过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节能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控制 对共》用建筑节能设—施,凡是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以《及分:类明:细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用【。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情况制定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并予以【。实施以下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审计 】(一)被列为省【、市重?点用能对象的;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 (三】)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能《源,审计:的, 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建筑应当【督促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既有建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二)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经《过能源审计具有【节能潜?。力,的公共建筑;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节能改造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能源?服务单位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第三十【七条 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纳入施工许》可报建?范,围的装修装》饰工程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涉》及外墙?、外窗、《屋面、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与建】筑能效?相关的?部,位,整体改动《的改造?后,建筑的?整体性能或者所涉】及部位的热工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达?到二星以上(含二星!)等:。级的绿色建筑按照】新的办法《核定计算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条 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贴的建?。筑节能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节能专项资金或者】其他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制度?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示范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广州市绿色建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 第四十二条! 对为?本市建筑节能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或者未!。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重要依据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的 第【四十:四条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5年内—禁止其在本市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十七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配合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工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 《(,一)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二)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和需要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三)!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商店、【旅馆、?医院等; (四)工!业建筑是指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包—括车间、生活—间、库?房等;? (五)需》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指—因生产工艺》需要如制药、—制烟:、电子设备生产【等或为保证工人工作!环境热舒《适性需要而安装采暖!或空调设施的工业建!筑; (六)—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七)绿色数据中心是!指机房、《。IT系统、机电设】。备、数据《应,。用管理等的设计取】得能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的—数据中?心; (八)建【筑工业化是》指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大:工业的?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 (九)能!效测评?是指对反映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的】水平:。; (?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本规定《公布施行《之日起?1年内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文件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