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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建筑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制订】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定期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考《核,评价: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绿化覆盖率、绿色】建筑:。等级目标等因素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组织制!定优于国家和—省标:准、适?用于本地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规范?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旧城改?造项:目; (三)—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慧城、白—鹅潭商务《区、南站商务区、】琶洲片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四,)201《4年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确定的《城市发展《新区应当《由,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该新《。区的管理《委员会根据区—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能源—、市政、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施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结合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果根据—建筑形式、规模【。以及使用功》能制定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控制指?标作为建筑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质监【、工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纳,入建设系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内容并?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荐目录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制定推荐目录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引导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定本市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第—十,七条: 对采用集中—供冷的?民用建筑逐步推行】按照用?冷量:收费:制度末端独立用户】应当安设分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实,。现分户计费设—计单位应当选用具】有温度设定以及调节!功能:的空调制冷》。设备: 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验收前【应当安装与》。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或者校准)合格 】第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指导数】据中:心的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新建、改《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当按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包含绿色节能专】篇 第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筑工业化》试点建设完善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逐步推行建筑工!业化降低《建筑建造《能耗 第三章 建设!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节能评估材》。料节能评估材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章节】明确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时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项目《。应,。当明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规划!用电指标《。并予以载明 第二】十二条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时应!当将建设用》地用电指标、—建筑能耗指》标、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载入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还,应当:。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进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应当向项目受管!辖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绿色】。施工内容《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绿?色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验收方案《、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方案以及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的措施等内》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八条》 以下类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一)列入国家—、省、市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二)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建筑;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能效测评分为!理论值测评和实【。测值测评理论—值测:评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测值测评应》当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2《年内:完,成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由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测评结果核发!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证》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告,建筑能?效标识信息》并对:建,筑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以下情况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一:),未按已经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施工的; !(二)不《符合建筑节能验【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 (三)】。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未按绿》色建筑相应等—级设计标识》施工的; (—四)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未提交理论值能】效测评标《识的; (五)其他!违,反建筑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本市推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公示的】内容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使用过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节能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控!制 对?共用建筑节能设施】凡是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以及分类明细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用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情况制定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并《予以实施以下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审,计 (?一)被列为省—、市:重点用能对象的;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 (】三)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能?源审计的 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建筑应当督促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既有建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二)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经】过能源审计》具有节能潜力—的公共建筑》;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节能—改造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能源服务单位【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第三十!七条 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纳入施工许—可,报建范围的装—。修装:饰工程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涉【及外墙、外窗、屋面!、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与建:筑能:效相关?。的部位整体》。改动的?改造后建《筑的整体性》能或者?所涉及部《位的热?工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达到二星以【上(含二星)等级】的绿色建《筑按照新的办法核定!计算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条 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贴的建筑—节能: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节能专项资金!或者其他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制度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示—范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广《州市绿?色建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 第四】。十,。二条 对《为本市建筑节能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或者未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重要依据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的 第四十!四,条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5年:内,禁止:其在本市《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十七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配》合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工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 (一【)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二)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和需要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三)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商店、?旅馆、医院等;【 (四)工业建筑是!指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包括车间、生—活间:、库房等《; (?五)需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指因生产工》艺需要如制》药、制烟、》电子设备生产—等或为保证工人【工作环境热舒—适性需要而安—。装采暖?或空调设施的工【业建:筑; (六》)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七)绿色数】据中心是指》机房、IT系统、机!电设备、数》据应用管理等的【设计取?。得能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的数据中《心; (八)建【筑工业化是指—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大!工业的?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 (九)能【效,测评是指对反—映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的?。水平; (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本规定公—布施行之日起—1年内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文件》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