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建筑【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制订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定期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考核评价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绿》化覆盖率、绿—色建筑?等级目标等因素【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组织制—定优于?国,家,和省标准、适用于】本地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规】范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旧!城改造项目;
【(三)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慧城、白】鹅潭商务区、南站商!务区、?琶,洲片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四《)2014年—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确定的城【市发展新区》应当由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该新区的管理—。委员会根据区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能源、市—。政,。、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施】。。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结合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果根据建筑形【式、规模以及使用】功能制定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控制?指标作为建筑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质:监、工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纳入建《设系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内,容并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荐目录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制定推荐目录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引导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定》本市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第十七!条 对?采用集中供》冷的民用《建筑逐步推行按【照用冷量收费制度】。末端独立用户应【当安:设,分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实现分户计费】设计单?位应当?选用具?有温度设定以及【调节功能的空调制冷!设备
?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验收前应当安装】与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或者校准)【合格
?。第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指导数据》中心的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新建、改—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当按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包含绿色节能】专篇
第《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筑工业化试点建【设完善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逐步推行建筑!工业化降低建—。筑,建造:能耗
第三章 建】设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节能评估】。材料节能《评估材?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章节!明确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时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项目应【当明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规划用!电指:标并予以载明—
,第二十二条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时应当将建设—用地用电指标—。、,建筑能耗指标、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载?入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还》应当: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进《。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应当向—项目受管辖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绿色施工内】容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绿?色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验—收方:案、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方?。案以及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的措施等内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八》条 以下《类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一?)列入国家、省、市!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二)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建筑;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能效测评《分为:理论值测评和实【测值测评理论—值测评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测值测】评应当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2年—内完成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由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测评结果核!发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证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告建》筑能效标识》。信息并对《。建筑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以下情况《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一)未按》已经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施】工的;
(二)不】。符合建筑节能验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
(三)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未按绿色建筑相应!等级:设计标?识施工的;》
,(四)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未提:交理论值《。能效:测评标识的;
【(五:)其他违反建筑【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本市推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公示》的,内容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使:用过: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节能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控制
对共】用建:筑节能设施凡是【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以:及分:类明细?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用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情况制定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并予以】实施以下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审计《
(一)被列为省】、市重点用》能对象?。的;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
(:三):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能【源审计的
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建筑应当督促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既《有建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二)!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经过能源审》计具有节能》。潜力的公《共建:筑;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节能改造】。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能源服务【单位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第三十七条 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纳入施工许可报!建范:围的装修《装饰工?程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涉及外墙、》外窗、屋面、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与【建筑能效《相关的部《位整体改动》的改:造后建筑的整—体性能或《者所涉及《部位的热工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达到二星【以上(含二星—。)等级?的绿色建筑按照【。新的办法核定计算】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条《。 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贴,的建筑?节能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节能专项》资金或者其他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制度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示范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广—州市绿色《建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
第四十—二条 对为》本市建?筑节能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或:者未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重要?依,据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的
:第四十四条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5年内?禁,止其在本市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十七?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配合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工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
:(,一)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二)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和,需要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三)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商店、旅馆【。、医院等;
(四)!。工业建筑是指—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包括车《间、生活间、库【。房等;
《(,五)需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指因生产工艺需要!如制药、制烟、电子!设,备,生产等?。或为保证工人—工作环境热舒—适性需要而安装【采暖或空调设施的】工业建筑;
—(六)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七)绿色《数据中心《是指机?房、I?T系统、机电设备、!数据应用管理等的设!计取得能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的》数据中心;
—(八)建筑工—业化是指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大工业的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
《。(九)能效测评是】指对反映《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的水【平;
(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本规【定公布施行之日起】1年内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文件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