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公布 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应当遵循】节约资源、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工商、质【监、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建筑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制订《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定期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考核评价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时应当在】总体布局、建筑朝向!、绿地设置中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绿化覆盖率、绿色建!筑等级目标》等因素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组—织,制定:优于:国家和省标准、适】用于本地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规范
第十一条】 下列?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二)旧城《改造项?目;:。。
(三)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中央!商务区、天河—智慧城、《白鹅潭商务》区、南站商务区【、,琶洲片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四?)2014年—起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确定的城市发展】。新区应当由新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者该》新区的管理》委,员会根?据区:域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能源》、市政、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实施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结合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结果根据建筑【形式、规《模,以及使用功》能制定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控制指标—作为建筑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质监、工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纳入建设系】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内【。容并按照国家、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目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荐目录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制定推?荐目录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引导》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定本市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确实—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结论并【予以公示专家—评估结论认为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估结论实施!
新建别《墅、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等:独,立住宅?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应当至少采!。用,一种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第十《七条 对采用集中供!冷的:。民用建筑逐》步推行按照用冷【量收费制《度末端独立用户应】当安设分户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实现—分户计费设计单【位应:当选用具有》温度设?定以及调节功能的空!。调制冷设备》
新:。建以及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验—收前应当安装与【。本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或者:校,准):合格:
第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指导】数据中心的》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新建、!改建、扩建数据中心!应当按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包—含绿色节能专篇
第!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筑工业化】试点建设完》。善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逐】步推行?。建筑工业化降低【建筑建造能耗—
第三章 建设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节?能评:估材料?节能评?估,材料应当包》括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章节明确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设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二,。十,一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时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项目应!当明确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规划【用电指标并》。予以:载明
第二》十二条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土地划拨《或,者出让时应当—将建设用地用电指标!、建筑?能耗:。。指标、绿色建筑【等级等指标载入【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发,包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还—应当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进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审查合格的项【目应:当向项目受》管辖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将绿色施工】。内容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绿色施《工方案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法和技术》措施、?质,量控制与验收方案】、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方案以及降低【。施工能耗、水耗减少!废弃物?排放、减少噪音【污染的措施》等内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和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对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八条 以下类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一)列入国家、!省、市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二)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建筑;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建筑能效测【评分为理论值测【评和实测《值,测评理论值》测评: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测值?测评应当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2年内完成!经测:评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由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根据?测评结果核发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证》书,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告建筑!。能效标识信息并对】建筑能效标识的【真实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查验?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内容以】下情况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一)【未按:已,经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施【。工的;
(二)【不符合建筑节能验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
】(三)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需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未按绿—色建筑相应等—。级设计标《识施工的;》
(:。四)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未提交理【论值能效测评标识的!;
(五)其他违反!建筑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本市【推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公示的内容》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使用》过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系】统、:建筑: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节能】。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对建筑!能耗进行监》测控制
《对,共用建筑节能设施】凡是纳?入物:业服务管理》和维护范围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制!度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和分!析,建立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消耗总《。量以及分类明细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供?电、供气、供水等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民用建筑用!电、用气、用—水分类统计数据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传送相关能耗数据
!第三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情况制定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并予以实施以下建筑!应当进行能源审计
!(一)被列为省、】市重点用能对象的;!
(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
(三)》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能源审计《的
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建筑应当《督促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下既有建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
(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二【)单位?能耗超?过同类型建筑单位能!耗限额经过能源审】计具有节能潜力的公!共建筑;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节能改造的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其他?。能源服务《单位制定《节,能改造?方案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第三》。。。。十七条 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纳入施工》。许可报建范围—的装修装饰工程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涉—及外墙、《。外窗、屋面、—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与建筑能效相关的!部位整体改动—的改造后建》筑的整体《性能:或者所涉及部位的】热工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用》于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达到二】星以:上(含二星)等【级的绿色建筑按【照新的?办,。法核定计算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条? 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贴的建筑节】能,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节能】专项资金或者其【他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制度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示?范,经,评定为示范工—程的授予广》州,。市绿色建《筑或者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
第四十二—条 对为本市建【筑节能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要《达,到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的或者?未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内容作》为评标重要依—据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公—示建设项目采用【的节:能措施?、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设计指标等信息的!
第四十《四条 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工程开工【前编制绿《色,施工方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四十六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或》。者,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考核5年!内禁止其在本—市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四十】七条 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配合《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工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
(一)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二》)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和需要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三)《。民用建筑是指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学?校、商店、旅馆、】医院等;
(四)】工业建筑是指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包【括,车间、生活间、【库房等;《
(五?)需采暖或空调的工!业建筑指因生产工艺!需要如制药》、制烟、《电子设备生》产,等或为保《证工人工作环境热舒!适性需要而》安装采暖或空—调设施的工业建筑】;,
(六?),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七)绿!色,数据中心是指—。。机房、IT系—统、:机,电设备、数》据应用管理等的设】计取得能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的数据】中心;
(八)建筑!工业化是指》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大》工业:的生产方《式来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
(九)【。能效测?评是指对反映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给出其所处的】水平;
(十)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十一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本规定公布施!行之日起1年内【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文件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