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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为促!进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市民居住质】量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一、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物业收费《及监督管理 【。     容积率!高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   容积率等【。于或低?于0.5《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或纯别《墅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及其要【求、服?务收:费及其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原则协商确定 ! 二】、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     !。分等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宅物业【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制定和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分等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制定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    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市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并!。发布区(县)的最高!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项目和】等级的划《分 : : , ,   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  !   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详见附表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 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   《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各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拟定收费标】准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协议价格15】个工:。作日前将拟定—的收: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建设—单位应在确认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或《确定协议价格其【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项目】等级也?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等【级   【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需列:明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包含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并—按,本办法?规定协商具》。体的收费标准需【要时可邀请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 — 五、超过最—高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确定 【    因提供本】办法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    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建,设单:位应:委托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相适应的收【费标:准,。经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物—。业管理招标或协【议的最高《收费标准《 《    业主大【。会,成,立后,具体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协:。商确定需要时也可邀!请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 :。 六》、收费标准的备案】 ,    —。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提交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七、物【业服务费的计—价单位和《预收期限 —   《  本办法所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的?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经】业主大会同》意计价单位》也可为?。每月:每户:    【 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经与业主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 : 八、付费起讫】。时,间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   ? 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九、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并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等方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十!、法律责任》  》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若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业主【应当:按照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以依法追缴 【 —十一、?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双方应接受相关!。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发生物业服务【纠纷时可《接受:居民委员会》的协调 —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国家和本!市物业管理》法规:及有关规定》未提供相应物业【。服务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与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   构《成,价,格违法、《违规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十二、其】他规定 —  :   本办》。法所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测算是采用包干制结!。算形式 【 ,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凡《以前:市,、区(?县)物价局》、房地局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 : 《 :十三、解释部门 !   《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房地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 十【四、办法实施— 《   ?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 ,     本办法实!施后开?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本办法实施【前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实施时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且原有收费标准!高于:本办法最高收费【标准的须相应降【低收费?标准或?提高服务等级—若收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最:高收费标《准的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 公:有住宅售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本!办法的有关》事项另行研》究后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