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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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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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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1》2月14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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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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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现》场的:施工和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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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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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文明施—工环境,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有关文明施工规定;!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的,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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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
!。 ,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提出—的违反文明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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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在要求的时间内未】整改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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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进行封闭【围挡,?。。围,挡墙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道!路周边的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禁止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 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广告牌《的,应当遵守—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定,保!证广告设施牢—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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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施工】。。中的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封—闭围挡,并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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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设置应】当安全、《合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等应:。当分类、分规格整齐!有序:存放,并设》置,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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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应:。当分离,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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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施?。工现场的道路、生】活区和加工区应当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道路应当坚实【抗压、保《障畅通
【 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应当《按,规定进行绿》化,并加强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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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选址合理】,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二)宿《舍单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宿舍内应—当配置餐《具柜,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设:置通铺、地铺禁止】安排人员在未竣工】建筑物?内住宿;《(三)食堂设置符】合食品?卫生法规的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四)厕所进行封】闭,:具备冲刷和清运条】件,并?及时消毒和清理,防!止,。蚊蝇孳生,保障正常!使,。用;(五)具备卫】。生急救、饮》水、洗?。浴、:学习、娱《乐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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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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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活动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熔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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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按照批准的【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及时清运处置—,对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当设:置专:用垃圾箱《,并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禁,。止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与【河流
【 城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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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有保【证饮水?安全和?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 施工—现场食品采购、加工!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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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为工人提《供卫生防病设—施和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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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按照有关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
《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措施,设置灭鼠、】灭蚊:蝇等器具《,及:时喷洒和《投,放药物
— 施工现场【。发现有食品、—职业病中毒或传染病!患,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同时!向当地卫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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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 施工—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当设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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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自—然灾害及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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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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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人【进行文?化、法制、技术【及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健康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倡导》开办职工夜》。校,丰?富施工现《。场工人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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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的罚款
!。 , (一《。)违:反,本,规定第九条,—建,筑材料和构》。件等堆放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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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四—项,施?工现场厕《所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进,行堆放?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设置《。沉淀池或出入口处】未设置冲刷车—辆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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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的罚—款
》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未将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的?;
《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临建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宿舍内居住人】数、人均《。居住:面积不符合》规定或?设置通?铺、地铺的;
】 , :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未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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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对责任单《位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
? : (一《)违反本规》定,。第四条,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未《。进行有效协调,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
— (二)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建设、施工单】位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及!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宣传牌(含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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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施】工,中的建筑物》进行封闭围挡—的;
—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施工、建【。设和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围挡】墙、临建《等设施进《行验收、巡查—的;(五《)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建筑施!。工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进?行妥:善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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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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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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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筑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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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6月6日【青岛:市建委、青岛市卫】生局发?布的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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