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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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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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县级市、区城【。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室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社会活动【;
(二!),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 (三)《体,育场和海水浴场【在开放使用》期间;?
: (》四,)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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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店铺、摊点!、文娱活动场所及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在室外安【装和使用音响设【备,其室内?使用的音响器材对】界外的影响,不得】超,过,。相应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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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居民家庭使!用发声设备》产生的声响应控制】音量和时间,—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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