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
【
第二十四条!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县》级市、区城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室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社会?活动;
— ?(二)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
? (《三)体育《场和海水浴场在开】放使用期间》;
— (四)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需要
》
—
》第二十?五条 店铺、摊点、!文,娱活:动场所及其》他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在室外安》。。装和使用《音响设备其室内使用!的音响器材对—界外的影响,—不得超过《相应: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
:。。
, ,
:
第二十六条— 居民家庭》使用发声设备—产生的声响应控制音!量和:时间,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