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
》第4.3.1条 !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按表:4-2控制(不包括!厂房:和仓库)
表】4-2?
》
— 最:。。小间距朝向 —
多层建!筑 :
,
《 高层建筑
!
—
? 长?边
— 山墙
! 主要朝向》
》。 , 次要朝向(—。山墙)
【
【 : :多层
】 : ,建筑
《
《 长边? ,。
: 《旧城0.8》H,且≥6米
—
】 【 8.0米
! 《
: , , : 1.—0H(多)》
】 且—≥13?.0:米
【 面宽≤13—米;13《米
!
《 新区1.0】H
【 且≥6米 【
面【。宽>13米;次【要朝向(侧面)宽度!且≥15米 —
》
:。
:
《 山墙 《
-
!
, ? 6.0米 —
—9.0米 》
》 ,。9,.0米
—
?
【 , ,
《 《 高层
】 》。 建:筑
】。。主
! 要
— : 朝《
》 向
! 点式 —
: 《-
:
?。 -?
点式 !0.3H且≥21】.0米?
次要!朝向(侧面)—宽度
【 且》。≥13米
【
! 板式
】 -》。
-
】
, 板式 【0.4?H,。。且≥2?7.0米
【 次要朝向(!侧面:),宽度
》。 》 且≥?18米
】
》
次要【。。
《 朝向
!
, , (—山,墙)
》
! : -
【 《
! -
《
, 《
》。 , ?。。 :-
】。面宽≤13米;1】。3米
【。
【 面宽>13】米;次要《。朝向(侧面》)宽度且≥15米 !
? ,
— :注1、H《建筑的计算高度(】当两栋建筑》的高度不《一样时H《为两:栋建筑的平均高度】),。
】。 2、H(】多)多层建筑计算】高度
?
?。。
:第,。4.3?.2条 》低层辅助《用房不宜《单,独建设应《纳入:主体建?筑若必须《单独设置时》与相邻多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6米与高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9】米且应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