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8.1 本》章规定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C类建筑》控制区中九》公里地区《、大农业开发区【。建,设用地
】
《8.2 规划控制】原则
【。 8.—2.1 九公里地】区
《 —九公:里地区?作为克拉玛依—城市的?门户:景观:区,,连接呼《克公路?、2:17国道等高—等级道路是》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其用地范围内的对环!境有破坏或》者影响的工业、企业!、仓储等性质的【。建设用地应逐步搬迁!。该地区以绿化景观】建,设为主商业》综合类用地》也不宜进驻确需【进驻建?设,的项目需经过—专家:论证并报批城市【人民:政府许可《
》 8.2.】2 :大,农业开发区》 ,
? , , 大农》业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并办理【“一书、《两证”的审批—程,序沿呼克《公路两侧的庭院【经济:区建设按《照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它】地段的新建项目【应编制详细》规划后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
8.3 !上述地?区的建筑物的体量不!宜庞大、超高,【色彩形式应》与周边已建环—境和谐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