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8.1 本章—。规定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C类建》筑控制区《中九公里地》区、大农业开发【区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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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规划《控制原则
】 8.2】.1 九《公里地?区 :
: 《 九公《里地区作为克拉玛】依城市的《。门户景观《区,,连接呼《克公路、217【国,道等高等级道路【。。是,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其【用地范围内的对【环境有破坏或者影响!的工业、企业—、仓储等性质的【建设:。用地应逐《步,搬迁该地区以绿【化景观建设为主商业!。综合类用地也不宜进!驻确需进驻建设【的项目需《。经过:专家论证并报批【城市人?民政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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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2 ?大农业开发区
! 大【农业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并,办,理“一书、》两证”的审批—程序沿呼克》公路两侧的庭院经济!区建设?按照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它地段【的新建项目应编【制,详细规?划后: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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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上述地—区的建筑物的体【。量不宜庞大》、超高,色》彩形式应与周边【已建环境和谐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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