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 : :沪建交(20—12)94》7号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 》。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市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本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备案制度 【 ?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合同?等以及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   ? 第?三条:  本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     水务、市!容绿化、交通—港口、民防等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协【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     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    ! 第?四,条 :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以下简称备【案人)?向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发包人不备案!或者不委托》承包人备案的承包】人自行?向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第五条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网上?备案 ?     备案】人可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ucm.—sh.?。cn)网上办事【大厅: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生成》相应的合同备案表并!将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备案表扫描!上传   !  第?六,条  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完成网上备!案后必须携带经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合同备—案表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备案窗口办理核实手!续 : ,     》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本市承接专】业分包工《程的完成网上备案后!应当持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备案!窗口办理核实—手续分包合》同经核实《的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外省市进行【企业:业绩征?询时: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出具相关证明 !     第七】条  经备案—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施工工期、》施工:合同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等实质性《条款确需变》更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备案人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合同双方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并报送》。原备案部门备案【。 :     因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原】因,需,注销合同的原—备案:人,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    【 第八条  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备案人携带双方盖章!的合同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合同备案】。部门的窗口进行办】理变更手续 【    — 第九条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完毕可以办】理合同?备案核销手续 【。     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确认后?该,项目的施工总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可以由!。备案人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 — : ,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承包》。人也可持《分部分项《验收合格证明到原】备案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核销 —    《其他合同在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可以由备案【人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 【     》第十条  进—行网上合同备案核】销时必须在网—上,填写合同备案核【销表并上传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备案核销】表,窗,口办:理时需?携带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备案—核,销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    第十—一条 ? 经:备案和备案核销的】合同可以作》为承包人《的工程业绩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资《格管:理时使用在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为依据—     合同!备案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备》案核销后可以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 :     第—十二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按】照不少于备案—合同:总数10《%,的比例?抽取网上备案—合同实行审核备案】。人,。应当按?照要求持双方—盖章的?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合】同备案窗口进行核】实, ,    【 第十三条  【。市、区(县)和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抽查合同备案—信息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发现核查结【果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的记录有关信!息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第》十四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合—同备案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合同备案信息!。在,市、区(县)、专】业建设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之间】的共享和使用—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和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中使?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信息 》 :    《 第:十五条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除】应遵守本办》法以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0—17年9月30日截!止有:。效期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