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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规?定, , 沪建》交(2012)9】47号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市!。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本,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实行合同备案制【度 》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合同等—以及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本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    水务、【市容绿?化、交通《港口、民防等专业建!设管理?部门协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     本市【特定园区管委—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 :     —第四:。。条 :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以下?简称备案人)向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发包人不备》案或者?不委:托承包?人备案?的承包人自行向【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 ,第五条 《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网上备案  ! ,  备案《人可登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ucm.】sh.?cn)网上办—事大厅或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生?成相应?的合同备案表—并将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备案表扫描!。上,传   】  :第六条?。  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完《成网:上备案后必须携【带经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合同备案【表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备?案窗口办理核实手续! ?    《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本【市承:接专业分包工程的】。完,成网上备案后应当】持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到】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备案窗口—办理核实手续—分包合同经核实的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外省市进行企业业!绩征询时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出具相关证明 ! :     第七条 !。 经:备案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合同金额、施—工工期、施工合同】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等实质性条款】确需变更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备案—人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的合同—双方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并!报送:原备案部门备案 !  :   因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原因】需注销合同的原【备案人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    第八—条,  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由备案人携带【双方盖?章的合?同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合?同备案部门的—窗口进?行,办理变更手续 !    》 第九条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完毕可以办理合同】备案核销手》续     】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确】认后该项目的施【工总: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可以由备案人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    ! 建设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承包【人也可持分部分项】验收合格证明—到原备案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核销    】。 其他?合,。同在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可】以由备案《人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核销 》。 ?。   ? 第:十,条 : 进行网《上合同备案核销【时必须?在网上填《写合同备案核销【表,并上传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备案核销表窗口办理!时需携?带,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合同备案核销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    》 第十一条》  :经备案和《备案核销《的合同可以作—为承包人的》工程业绩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资格管理》。时使用?在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当以备—案合:同为依据   !  :合同备案《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备案核销后—可以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 !    第十二【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按照不—少于备案合》。同总数10%的比例!抽取网?上备案合同实行【审核备案人应当按】。。照要求持《双方盖章的》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副本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合同!备案窗?口进行核实 【     第十!三条  市》。、区(?县)和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抽查合同备案—信息与现场实际的一!致性发现核查—结果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未整改》的记录有关》信息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 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合同备案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合同备案信息—在市:、区:。(县)?、专业建设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之间的《共享和?使用 ? :  :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和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中使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信息  !   第十五条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除应遵—守,本办法以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     第】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0》17年9《月30日截止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