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
, , 目录
—第一章 《 总 则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 ?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
】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为业主】提供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 (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收费的监督管【理;
? (三《。)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 :(四)受理、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
】。 (五)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六)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市政、?城市管理、价格、工!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公安、气象【、人防、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民政等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拒不配合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 第七条 】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小区由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分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造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 第八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经业主本人》书面授权《享有前款《。规定的业主权—利
? 第九条 —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四)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第:。。十条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将登:记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 (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 (三)物业建】筑面积?清册;
(四】)业主名册;—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证明;
》 (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以【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原—有住宅小区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履行】职责:的期限?。应当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终止【
第《十五条 《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六)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七)依》法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 (八)依法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九)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安排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五)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 (七)调解【业主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 (:八)劝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
!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按照成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配备候】补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员时应当由候补成员!递,补,候补成员全部—递补为成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第二十一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 ,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原备案单》。位,
第二》十三条 》 ,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第二十五条 【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意见;
! (二)提出、讨】论本:小组: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方案;】
(三)—讨论涉及本小—组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小组议》事由该业主》小组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业主《小组行使前》。款规定职责的程序参!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开!始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 ,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成员【职责:的;:
(三》)利用成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第二十九条 !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成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提倡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一条 — ,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建议
】。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出售新建】房屋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售时予?以公布
》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无偿《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但不颁发产权证书!业主有权查》。询
: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租赁、转让—和抵押
第三十!四条 新建房!屋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且达到【国家、本《省有关建设标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视:频监控装置、生活购!。物,场所:、幼儿园、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建成;
《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使用手续需要进行】检测的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 (六)《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人防工程已设置】显著标志《;
: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三十五条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出厂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修》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维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 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供专户银《。行出:具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额交存证明【
: 第三十九》条 物业【质,量保:修金保证《的保修责任》期限自建设单位将住!。。。宅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期满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部退:还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约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要求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予以维?修
第》四十一条 》 , , ,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后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维修其费用!从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质量保修金动用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足】额补存
建设】单位对维修》责任承担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 第:四十:二条: ?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等:原因注销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提存
】 第四十三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建【设,单位
? (一)未—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
? :(二)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但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或:者与业主就维修【费用承担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给付义!。务;
? (三《)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且双方就【责任承担发生争议】但建设单位已按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其交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依法《列入清算财产
】 第:四十四条 物!业保修责任期满三】十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拟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示
】第四十?五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公布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情况接受业主】和建设?单,位的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示或者印!。发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业主可以直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及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 (三)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时间;
!(五:),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 , (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
— (七)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定期巡逻以及管【理视频监控装置等维!护小区秩序、安全防!范事项
(【八,)车辆的停放管【理;
(九)物!业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费用的管理;】
(十)物业服!务、财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十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十【三)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服务业主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绿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三)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 (七)为业主提!供水、电、》气维修等便民有偿】服务;?
?(八)协助调解【业主间的物业纠纷;!
: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业经营者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器材等设【。备维修养护、—检测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十一条】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第五!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时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的视频监控装【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派人监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存相关数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卡口以》及,电梯、道路、主【要通:道,等的:电子:探头和抓拍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供业主【委员会?查,验
(一)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二)监】控系:统、电?梯、消防、》水泵、防雷装—置、: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和人防工程防!护设施的《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检:测记录?;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五)业】主清册;
》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清:运、通信、》有线电视覆》盖等书面《协议;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五十!四条: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住》宅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等适时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
《 第五十五条— 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建设单位限定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第》五十六?条 :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电梯、转供电【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运行费用未纳!入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相!关业主公平、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
?第五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提!供装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用水费用应当按照符!合其使用性质的标准!收取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楼道照!明、车库(停—车场)、二次—供水、中央空调、电!子对讲门《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附》属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楼《外附属设施用电【按其实际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八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止服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 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交还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资料;
(二)!物业:管理用房;
(!三)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 (五?)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和财物不《得,拒,交
: , 第六十条》。 : 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服务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时【,应:。当听取业主以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者、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六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需】要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出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出租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第六十七条— ?。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 , 第六十八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 第六《十九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六)擅自改》变暗埋、燃气管线等!;
(》七)挪?用、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器,。材、:设施;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露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
【 ,。第,七十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七十一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理、正当地使!用物业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 (四)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通风、《采光;
(五】)乱设摊点或—者乱倒垃圾堆—放杂物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
: (: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七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装饰装修、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 ,第七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七十四条 !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一)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 (二)《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等情:。况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前款规定【涉及维修费用—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划拨专项维修资!金
?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未,按,照规定实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第七十五条 】 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七十《。六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存;逾期不》交存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八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 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 , 本条例施行【前已实施物业管理且!符合本条例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八十七条 【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四)房屋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 第八十八条 !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者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三)建!筑物总面积与总人数!分别按照前两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