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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为业?主提供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  第四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  (四)受理、】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   (!五,)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六】)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市【政、:城市管理《、,价,格、工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公安【。、气象、人防—、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民政等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五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拒不配?。合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   ?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小:。区由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分》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造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二章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经业主?本人书面授》权享有前款》规定的业主》权利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 (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十】条  ?。。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 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将登记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十二条?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 (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三)物业建筑【面积清册;》   (四》)业主名《册;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证明;   !(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以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原—有住宅小区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履行职责的期】限,应当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终止》   第十五条 】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六)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七)依法—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八)依—法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九:)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十八条   —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安排《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五)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七:)调解业《主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八)劝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  —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按照成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配备候补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员时应?当由候补成》员递:补候补成员全部递】。补为成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 第二十一》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 ,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原备案单位》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五《条 :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 业主?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意见;  】 (:。二)提出、》讨论本小组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方案《;   (三)讨】论涉及本小组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 , 业主小组议事由】该业主小组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业主《小组行?使前款规定》职责的程序参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开,始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成员职责的; ! , (三)利用成【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成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 ,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倡》。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单位:出售新建房屋—。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售时予以公【布,  :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无偿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但】不颁发产《权证书?业主有权查》询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租赁、《转让和抵押   第!三十四条    】新建房屋《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且?达到国家、本省有】关,建,设标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视频监】控装置、生活—购物场所、》幼儿园、《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建】成;  《。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使用手续】需要进行检测—的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六)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人防工》程已设置显著标志;!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出厂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修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三十七条 !   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维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 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供专户银行出具【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额交:存证明   第三十!九条    —物业质量保修金保】。证的保修责》任期限自建设—单位将住宅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期满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部退还!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约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要求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予以?维,修   第》四十一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后【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维修其费】用从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 ,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质量保》修金动用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足额补存   !建设单位《对维修?责任承担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  第四十》二条   》。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等原因注销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提存  】 第四十三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建设单位!   ?(一)未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 ?  (?。二)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但: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或》者与业主就维修【费用承担《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给付:义务; 《  (?三)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且双方就责任】承担发生争议—但建设单《。位已按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其交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依法列入清算财【产  ? 第四十四条   !。 物业保修》责,任期满三《十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拟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示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公布—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情况接受业主—。和建设单位的—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示或者!印发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业主】可以:。直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及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三)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时间;【 ,。  :(五)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   (!七,)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定—期巡逻以及管—。理视频监控》装置:等维护小区秩—序、安全防范事项】   (八)—车辆的停放管理【;  ? (:九)物?业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费,用,的管理;   (十!。)物业服务》、财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十: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十三)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以服务业】主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绿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 (三)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 (七)为业主提】供,水、电、气维修等便!民有偿服务;   !(八)协助调解业】主间的物业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第五十条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业经营者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器材《等,设备维?修养护、《检测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十—一条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第五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时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的视频监控!装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派!人监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存相【关数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卡口—以及电梯《、道:路、主要《通道等的电子—探头和抓拍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供业主委员会查验!   (一)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 (二?)监控系统、—电梯、消防、水泵】、防雷装《置、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和人防工程防护】设施的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检《测记录;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清运、通信、有【线,电,视覆盖等书面协议】;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五十】。四条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住宅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等适】时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   第五】十五条?    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限定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 第五十六条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电梯【、转供电《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运行费用未纳【入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相关》业主公平、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 —  第五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提供装《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用水:费用应当按照符【合其使用性质的标准!收取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楼道【照明、?。车库(停车》场,。)、二次供水、【中央空调、电子对讲!门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附属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楼外附属《设施用电《按其实际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八】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止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五—十九: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交还下》。列资料和财》物 :。  (一)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资料;  》 (:二,)物业管《。理用房;《   (三)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五)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和—财物不得拒交  】 第六?十条  《。  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服—务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时,?应当听取业主以【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者、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十四条 !  :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六】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需—要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出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  :出租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十七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 第六十八》条, , , , 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 第六?十九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 ,。(六:)擅自改变暗埋【。。、燃气管线等; 】  (七)挪用【、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器》材、设施《。;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露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   】第七十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 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理、正当【地,使用:物业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 (四)《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通风、采光; !  :(五)乱设》摊,点或者?乱倒垃圾《堆放杂物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   —(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 ,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七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装饰装修、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 第七十三条   !。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第七十四条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 (一)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 (二)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等【情况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前款规!定涉及维修费用【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划拨专项维修资金!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未:按照规定《。实,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十五条   【。 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存;逾期《不交存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一条  】 ,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八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八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四)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 第八十五条—  :  :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实施物?。业管理且符》合本条例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 , (一)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 ,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四)房屋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者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三)!建筑物总面》积与总人《数分别按照前两【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