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 目录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二章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 : 物业管理服务
! 第:五章 ?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 附 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为业主提供—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第三条 》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 (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受【理、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
【(五)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六)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市政、—。城市管理、价格、】工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公安、气象、人防】、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民政等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五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
《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拒!不配合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小【区,由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分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造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 第二章 》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 】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经业主本》人书面?授权享有《前款规定的业主权利!
: 第九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 (四?)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十条: ?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 :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 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将—登记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 第十二条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 (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 (三)物业建筑!面积:清册;
(四)!业主名册《。;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证明;
(!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以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原有住宅小】。区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第】。十三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第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履行职责的期限应】当,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终?止
?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五)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六】。)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七)依法《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依法: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九)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十八条 —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安】排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五)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七)调解》业主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八—)劝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按照成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配备候补—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员时应当由候补【成员递补候》补成员全《部递补为成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原—备案单位
第】二十三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第二十》五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意见;
(二)!提,出,、讨论本小组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方案;
(三】)讨论涉及》本小组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 业主?小组议事由该业主小!组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业】主小组行使前款规定!职责的?程,序参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 第二十六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开始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不履行成员职责的;!
: (三)《利用成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 第二十《。九条 ?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成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 第:三十条 《 ,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倡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建议
】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出售新建房屋—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售时予—以公布
《。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无偿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但不颁发产》权证书业主有—权查询?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租赁、转让和】抵,押
第三十【四条 新建房!。屋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且【达到国家、本省有】关建设?标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视频监—。控装置、生活购物场!所、幼儿《园、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使《用手续需《要,。进行检测的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 (六)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人防工?程已:设置显著标志—;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三十五》条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下列资料
!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出—厂资料;
—。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修《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三十七!条 : 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维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供,专,户,银行出具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额》交,存证明?
第三十九【条 物业质量!保修金保证的保修】责任期限自建设单】位将住宅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期满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部退还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约—。。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四】十条 ?。 物业》保修期限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要求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予以:维修
第四【十一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后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维》修,其,。费用从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质量保修金动用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足额补存
】 建设单位对【维修责任《承,。担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等原因注销】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提存
【。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建设?。单位
(一)未!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
(二!)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但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或《者与:业主:就维修费用承担【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给付—义务;
(三】)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且双方就责任承担!发生争?议但建设单位已按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其交】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依?法,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十四】条 《 物业保修责任期】满三:十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拟,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示
】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公布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情况—接受业主和建—设单位的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四章 —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 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示或者《印,发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业:主可:以直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及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三【)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时间;《。
(五)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
(七)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定期巡逻》以及管理视》频监控装置》等维:护,小,区秩序、安》全防范?事项
(八【。)车辆的停放管理;!
(九)物【。。业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费用的管理】;
《(,十)物业服务—、财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 (十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十:三)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服务:业,主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绿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 (三)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 (七《)为业主提供水【、,电、:气维修等便民有偿服!。务;
(八【)协助调解业—。主间的物业纠纷【;,
,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业经:营者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器材等《设备维修养护、检】测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第《五十二?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时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的?视频监控装》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派人监《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存相关数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卡口!以及电梯、》道路:、主要通《道等的电子探头和抓!拍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供业主委员会查验】
,。 (一《)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二》)监控系统、电梯、!消防、水《泵、防雷装置、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和人防工程防—。护设施?的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检测记录—;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五)!业主清册《;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清?运,、通信、有线电【。视覆盖等书面—协议;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五》十四条 》 ,。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住宅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等适?时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
? 第五十五》。。条 ? 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建:设单位限定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 第五十六条 【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电:梯、转供电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运行费用】未纳入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相《关业:主公平、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
第!五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提供装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用水费用—应当按照符合其使】用性质的标准—收取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楼道照】明、车库(》停,车,。场):、二次供《水、中央空调、电】子,。对讲门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附属】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楼外】附属设施用电按其实!际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 第五十八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止服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交》。还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资料;—
(二)—物业管理用房;
! (三)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五)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 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和,财物不得拒交
!第六十条《。 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服务
】 第六十》。一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时,应》当,听取:。业主以?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者、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
《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 , 第六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需!要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出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出租!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第?。六十七?条 《。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第六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第》。六十九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 (六)擅自【改变暗埋《。、,燃气管线等;—。
(七)挪【用、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器—。材、设施;
【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露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
《第七:十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理、正当地使—用物业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四,)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通风》、采光;
(】五)乱设摊点或【者乱倒垃圾堆—放,杂物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
? , (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装饰装修、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第七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十四条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一)—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等情!况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前款规定《涉及维修费用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划拨专项】维修资?金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未按照规定—实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十】五条 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存,。;逾期不交存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八—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 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七章 《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实施物业—管理且符合本条【例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第八?十七条 —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四)房屋》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八十八条 》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者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三【)建筑物总面—积与总人数分别按照!前两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八,十九条 》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