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目录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二章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 第六章  — ,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 附 则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 【 ,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为业主—提供:服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 第四条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 (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受理、处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   (五)物业!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  (六)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 ,市政、城《市管理、价格—、工:商、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公【。安、气象、》人防、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民政等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 第五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监督!所辖区域内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拒不配合】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  :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质量》较差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小区由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分》。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造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 第:二章 ?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  第八《条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业主的配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经业主本人书【面授:权享有前款规定的业!主权利  》。 第九?条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第十条  》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现—售备案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登记将登记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十》二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物:业管:理区域?登记:证明;   (【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三,)物业建《筑面:积清册; 》。  :(四)业主名册; !  (五《)交付使用的共用】设施设备证明—;,   (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证明  ! 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以及!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原有住宅小】区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的六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第》十四条  》  筹备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 ,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 筹备组《履行职?责的期限应当—到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终止  《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 (五?)拟订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 (六)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七)依法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依法》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第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十—八条   》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安排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五【)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六《)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七)—调解业主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  (八)劝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每》届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主任、】副,主,。任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按照成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配备候补《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员时》应当由候补成员递补!候补成?员全部递补为成【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  :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约;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报【告原备案单位 【  第二十三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及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五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 业:主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推—选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反【映本:小组:业主的意见; 【  (二)》提出、讨论本小【组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方案;   (【三,)讨论涉及本小组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小!。组议:事由:该业主小组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业主小组行使前】款,规定职责的程序参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查询所保—管的物业管理信【息, ,。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开始】筹,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换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八条  —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 (:二)不履行成—员职责?的;  《 (三)利》。用成员资格谋取私】利的; 《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   【第二十九《条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成》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条  《。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提倡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可以》邀请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建,议   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和分户验收》时应当?通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参与】。   第三》十二条 《   建设》单位出售《新建房屋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受【其约束  》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损害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三条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最低】不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物业交付《时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交付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附图上《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部位】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通】风、:采光:条件:和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管《。理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预售时予》以公布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无偿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房—号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但不颁发产权证书】业主有权查询—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变更位【置也不?得分割、《租赁、转让》和抵押  》 第三十四条 【 ,  新?建房屋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防!、,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且达到《国家、本省有关【建设标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视频》监控装置、生活购】物场:所、幼儿园、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使,用手续需《要进行检《测的:还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六)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人防:。工程已设置》显著标?志;:   (《七,)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 (二)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出厂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记录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修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维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修金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  【 物业?质量保修金专门账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专《户建设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权属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供专户银行出具!的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额交存证》明   第三十九条!    物》业质量保修金保【证的保修《。责,任期限?自建设单位将住宅】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责任期满后【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全部退还—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约继续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四十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物—业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要求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情【况属实?的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予以维】修  ? 第四十一》条    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经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后属于保修责任!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维修其【费用从?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质量保《修金:动用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足—额补存   建设】单位对维《修责任承担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第四十二!条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等原因!注销: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提存 —。  :第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建设单位 !  (一)未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物?业质:量问题;   (】二,)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但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并!经验收合格或—者与业主《就维:修费用承担》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给付义】务;  《 (三)出现物业】。质量:问题且双《方就责任承》担发生争议但建【设单位已按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物业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已经注销的保【修责任期满后—其交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本息余额依法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十四条?   ? 物业保修》责任期满三十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拟退还物业!质量保修金事项【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示,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和建【设单位公布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质量保修【金的:交存、使用情—况接受业《主和建设单位的监督!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  第四十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   !第四十?七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示:或者印发《给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业主可以!直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八条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及基本情况; 【  (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 (三)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时间;   (五)!。。。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   (《七)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定期巡】逻以及?管理视?频监控装置等维护】小区:秩序、安全》防范事项  — (八)车辆的【停放管理;   】(九)物《业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费用》的管理;《 ,  :(十)?物业:服,务、财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十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 (十?三,)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以:。服,务业:主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绿化、?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三)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体活动》;   《(六:)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   (七)【。为业主?提供水、电、气【。维,修等便民有偿服【务;  《 (:八)协助调解业主间!的物业?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业经营者【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器材等设【备维修养护、检测】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第?五,十一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并定时—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巡逻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的视频监控装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派人监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保存相关数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入卡口以及—。电梯、道路》、主要通道等的电】子,探头:和抓拍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供:业主委员会查验 】  (一)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  ! (二)监》控系统、电》梯、消防、水泵、防!雷装置、电子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和人防!工程防护设施—的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检】测记录;  — (:。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检测报告;  【 (四)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 (五)业主清册;!   (六)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垃圾清运、通信】、有线电视》。覆盖等书面协议;】  : (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五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住宅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等适?时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项目  《 第:五十五条    】。已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限定购房【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第《五十:。六,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电梯、转供电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运:行费用未纳入—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和约定的收费】方式向?相关业?主公平、合理分摊并!定期公布《 , , 第五十《七条 ?。。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提:供装: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用水费?用,应当按照符合其使用!性质的标《准收取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楼道照明【、车库?(停车场)、—。二次供水、中—央空调、电》子对:讲门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附属?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楼外《附属设?施,。用电按其《实际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并!按照约定支付手续】。费,  :。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且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止服务 】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 第五十九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交还下》列资料和财物 【  (?一)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资料;  — (二)《物业管理用》房;   (三【)物业服务期间【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 ,。 ,(五)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资料 ? , 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前款规定的资料和财!。。物不得拒交   第!六十条   —。 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服务  !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时,应当》听取业主以》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六十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者、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 】 ,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 !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五)《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六十—五条 ? ,。。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停车场?或者从?事租赁?等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经营所得收益【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或者管理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益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需要》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出租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  【 出租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十七条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业主大会决—定收取车辆停放【费,用的其收益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第六十八条 !  : 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  第六十九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六)擅自改!变暗埋、燃气管线】等;  《 (:七)挪用、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器材、设施;!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主、—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露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   《第,七十条  》 ,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七?十一条   —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理、?正当地使用物业禁】止,下列行为 》  (一)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 (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  (四)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通风】、采光?;   (》五)乱设摊点—。或,者乱:倒垃圾堆放杂—物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和业?主正:常生:活; ?  (七)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装饰—装修、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 , 第七十三条 【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  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十四条 《。   发生下列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一)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  :(二)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三)】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者外墙渗漏等【。情况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  前?款,规定:涉及:。维修费用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直接!列支;?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划拨专项!维修资金《。 ,  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未按照规定!实,施,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物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十五【条   《 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交存物业质量】保修:金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存;—逾期不交存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四)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筹: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 第八十六条   ! 本条例施行前已】实,施物:。业管理且符合—本条:例,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尚】。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六!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四)房—屋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八十【八条  《  :本条例规定》。的面积和人》数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时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时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者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三:)建筑物总面—积与总人《数分别按照》前两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正的!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