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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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 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已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市 !长 : 夏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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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 第一—条, 为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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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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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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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鼓励:建筑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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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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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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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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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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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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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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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对】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将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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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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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加强恶》劣天气和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安全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并留出相《应的消防车》。道,和,必要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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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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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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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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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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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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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要《求的违章施工或【冒,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服《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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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有义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
】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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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监理单位有】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做【出停工整改处理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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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总责;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 《。第二十三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评估人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未经安《全,报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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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经资格认》定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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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综《合评定?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评定情况进行抽!查
【 第二—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施工单位不得!招用无资《质,的队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的】拆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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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信用!考核制度安全—管,理信用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年检及晋级【、投标评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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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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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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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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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未》按规定进行阶—段,性综:合评定?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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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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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或未如—实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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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
》 , ,(一)未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 (二)《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
】 (》。三)未按批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和防护的;
】
, (四)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
— (《五)施工现》场没有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或安全《技术资料不》齐全的;《
(【六)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有关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招?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拆装《单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拆》装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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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防?范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由此发生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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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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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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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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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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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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