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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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 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已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市 》长 ? 夏耕 《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条 为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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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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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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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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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鼓励建筑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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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 第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 第七条【 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 ,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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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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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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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对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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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将: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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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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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加强恶劣天气!和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安全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 ?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并留出—。相应的消防》车,道和必?。。要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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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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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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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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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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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要求的违章施—工,或冒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服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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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有义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
: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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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监理】单,位有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做出停工整改处】理,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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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总责;?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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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三?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评估人】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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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未经安!。全报: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经资格认定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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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综》。合评定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评定情况!进行抽?查
! 第二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施工【单位不得招》用无资质的队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的,拆,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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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信用考核!制,度安全管理信用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年】检及晋?级、投标评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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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 :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制度
】 ,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未按?规定进行《阶段性综合》评定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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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或未如《实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
【。。
(一【)未: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 (二)》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
【(三)未按批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和防护【。的,;
》 (四)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
》 (五)施工现!场没有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或安全技术】资料:不齐:全,的;
】(六)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有!关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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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招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拆【装单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拆装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
》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防】范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由!此发:生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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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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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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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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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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