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
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已于2】003年6月1【2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市 长 !夏耕: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 ?第一:条, 为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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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建《筑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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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第四条 鼓励建【。。筑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及安全?防护技术《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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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县级市【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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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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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条 勘察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全面?、准确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 ?。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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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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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对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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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将工程依法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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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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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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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加强恶【劣天:气,和特殊环境下—的施:工安全管理》并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并留出!相应的消防车道和必!要的水源《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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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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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要!。求的违章施》工,或,。。冒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服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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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有义务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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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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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在监督检查中【。监理单位有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做出停工整—改处理?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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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负总责《;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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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评估—人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未经安全》报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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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配备经资格认定!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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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阶段综合评定!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评定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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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验发现【技术指标或者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和维修施工单位!不得招用无资—。质的队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的拆》装,作业
!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信用考核制度安】全管理信用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企业】资质、个人资格【年检及晋级、—投标评分的重—要依据?
!。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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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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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建!筑工程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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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未按!规定进行阶段—性综合评定报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 ,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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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或—未如实?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并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 《(二)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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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按批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和,防护的?;,
(【。四)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
【。 (五)施工现!场没:有,规,定,。的安全技术资料或安!全技术资料》不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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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有:关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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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招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拆》装单位从事垂直【。起重运输《机械拆装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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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防范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 0?0,0元罚款;由—此,发生:事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5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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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 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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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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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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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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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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