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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 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的海域以!及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在本省管辖海【域以外造成本省管】辖海域污染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条例执》行  《    》  第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遵循海】河统筹、海陆兼【顾、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   】  ?。   第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污染《防治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海洋与渔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组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所!辖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按照职?责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 《   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海《事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  :     —第五条? ,海洋与渔业》。、环保、海事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对海》洋污染?事,故或者?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联合【调查、联合执法【。   因陆源污染!物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或者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环保部门或【。者海事部门调查【处理时?应当吸收海洋与【渔业部门《参加  》 前款规定的海洋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海洋与渔《业部门?调查处理时涉及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应当吸收《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   《   第六》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生态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等海洋环!境,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海:洋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第,七条 ?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会:同省环保等有关【部门拟定全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 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保等?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 , 重点海域》名录由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商《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第八条 沿海—设区的市以上的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或者专项》通报   —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当向环保部门提【。供编制环境》。质量:公报所?必,。需的:海洋环境《监测资料;环保【等部门应《当向海洋与渔业部门!提,供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有关的《资料 《     — , 第九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防治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治工作—。 ,   沿海县级以上!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加强赤【潮监测、《监,视、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发生赤潮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省海洋与渔业—部门: , ,  单位《和,个人发?。。现赤潮时应当及时向!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报告:     【 ,。  第十《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   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危及!人体健康和》。。海洋:生物资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可能受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公众通报》。或者公告《   《     第十】一,条 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可》以划定为海》。洋特别保护区 【 ,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选划、建】。设和管理由省海洋与!。渔业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以—及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半封闭海湾、河口兴!建影响潮《汐通道、行洪安全、!降低水体交换—能力以及增》加通道淤《积速度的工程建【设项目 》  采挖海砂—、砾石或者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资《源的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改变海《岛地形、《岸滩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    》 ,    第十三条】 海水养殖应—当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的养殖》区域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     第【十四条 沿海设【区的市以《上海洋与渔业部【门,应当定期《对黄:河口、?胶州湾、《莱州湾等海洋—生态:。敏感海?域进行?海洋生态调查和评】价    —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海洋环境容量—、海洋?功能区划和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省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源排放控制计【划   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源排放控制计】划制定当地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十六:条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海洋环境的》整治与恢复 【 ,   《   第十七—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或,者其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滨《海酒店、宾馆、医】院等单位《应,当将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到规【定的标?准后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应!。当,自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未达到【标准的不《得排放 》     —  第十八条 港口!、码:头、石油开发以及船!舶制造、维修—、,拆卸:企业:等用:海单位应当防止污】。染物、废弃物进入】海域并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 ,        !第十九条 从事海】上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   !滨海从?事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产生的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处理》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 :    第》二十:条 : 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船舶】垃,圾接收、船舶—。清舱、洗《舱作业活动的必【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   在港口、码头!和利用海《上装:卸设施?从事散装油类、有】毒有害液体货物装】卸,。作业活动的必须【依法编制污染应急】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污染?应急:设备和器材 —   港内作业的船!。舶和在港内停泊三十!日以上的船》舶应当对其污水排放!设备实施铅封—措施     !   第二十一条 !。 船舶发生海难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由海事】。。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清除、打【捞或者拖航等应急处!置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污染损害属—于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处】理海难?事故的费用依法应当!由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承担的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及【时缴清;未缴—清或者未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开航 《  :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海洋与渔业部门审】核后报环保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   在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和沿海重要的渔业水!域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海洋与渔业!部门核准并》报,同级环保部门备案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跨设!区的市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环保】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或,者核准;其》。他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沿海设区的市】环保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批准或!者核准    !    第二十【五条 环保部门在批!准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海洋与渔业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前必—须征:求海:事部门的意见;涉及!军事禁区、》军事保护区的必须征!求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     —。第二十六条 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环保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公众的意见 !  :  :     第二十七!条 环保部门—和海洋与渔业部门】发现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有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改正等补救措—。施;建?设单位?自,己发现有《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也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论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或者核准部门备【案  《     — 第二十《八条 经依法—批准从事填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止》海洋污染《的有效措施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填海 》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治和!恢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扣押违法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一)违—反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或者重点!海域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   》(二)采挖海砂、】砾石:。或者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资源未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 —。   (三)在半】封闭海湾、》河口兴建影响—潮汐通道、》降低水?体交换能力或者【增加通道《。淤积速度的工程项】目的; 《。   ?  (四)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填海的!。。 《。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拒,。不清除本《单位用海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废】弃物或者《将生产、生活废弃】物,弃置海域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用海单位【。承担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二—条 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 ?    》 对造成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三条 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和其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发《现海上污染》事故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时未依法【予以制止《或者未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 —    《(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海!洋与渔业部门审核而!予以批准以及海岸】、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核】准前未依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 《 : ,    《(三)违《反规定?或者越?权,审核、批准、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    —。 (四)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核准《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其【建设的; 》     (五!)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一)!海岸:工,程是指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以上为!控制海水或者利用海!洋完成部分功能并对!海洋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 :     (二】)海:。。洋工程是指工程【主体和工程主要【作业活动位于海岸线!以,下并对海《洋环境有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