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34-2013 建标库

4  照明数量和质量

4.1      

4.1.1  本条规定了常用照度标准值分级,该分级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确定的。在主观效果上明显感觉到照度最小变化的照度差大约为1.5倍。为了适合我国情况,照度分级向低延伸到0.5lx。

4.1.2  本条根据视觉条件等要求列出了需要提高照度的条件,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提高一级。

4.1.3  本条根据视觉条件等要求列出了需要降低照度的条件,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降低一级。

4.1.4  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与作业面的照度有关,若作业面周围照度分布迅速下降,会引起视觉困难和不舒适,为了提供视野内亮度(照度)分布的良好平衡,邻近周围的照度值不得低于表4.1.4的数值。此表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确定。

4.1.5  房间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作业面邻近周围照度值的1/3的规定是参照《室内工作场所照明》EN12464-1(2011)制订的。作业面区域、作业面邻近周围区域、作业面的背景区域见图1。

4.1.6  为使照明场所的实际照度水平不低于规定的维持平均照度值,照明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因光源光通量的衰减、灯具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的照度降低,为此应计入本标准表4.1.6的维护系数。

    1  因光源光通量衰减的维护系数,按照光源实际使用寿命达到其平均寿命70%时来确定。

    2  灯具污染的维护系数的取值与灯具擦拭周期有关。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规定擦拭周期为1~4次/年,本标准规定了2~3次/年。

图1  作业面区域、作业面邻近周围区域、作业面的背景区域关系

1—作业面区域;2—作业面邻近周围区域(作业面外宽度不小于0.5m的区域);3—作业面的背景区域

(作业面邻近周围区域外宽度不小于3m的区域)

    3  维护系数是根据对50个照明场所的实测结果并综合以上因素而确定的,同时与原标准规定的维护系数值相同。

4.1.7  考虑到照明设计时布灯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的变化不是连续的这一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国情,规定了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值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此偏差适用于装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或等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此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