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材料
3.2.1 钢结构中所用的钢材,应保证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冲击韧性合格及硫、磷和碳含量的限制值。抗拉强度是实际上决定结构安全储备的关键,伸长率反映钢材能承受残余变形量的程度及塑性变形能力,钢材的屈服强度不宜过高,同时要求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伸长率应大于20%,以保证构件具有足够的塑性变形能力,冲击韧性是抗震结构的要求。当采用国外钢材时,亦应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钢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钢不要求任何冲击试验值,并只在用户要求时才进行冷弯试验,且不保证焊接要求的含碳量,故不建议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中, Q345钢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级钢不保证冲击韧性要求和延性性能的基本要求,故亦不建议采用。
3.2.3 目前钢材品种越来越多,本条制定的目的是给适合各种腐蚀环境及耐磨要求的特种钢留有使用的余地。
3.2.4 钢筒仓仓壁为波纹钢板、螺旋卷边钢板时,涂漆困难,应采用热镀锌或合金钢板,以保证钢筒仓的工作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