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筒仓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84-2013 建标库

3.4  结构选型

3.4.1  钢筒仓结构可分为仓上建筑物、仓顶、仓壁、仓底、仓下支承结构(筒壁或柱)及基础六部分(图3.4.1)。

图3.4.1钢筒仓结构示意图

1——仓上建筑物;2——仓顶;3——仓壁;

4——仓底;5——仓下支承结构(柱-支撑或柱-抗震墙);6——基础

3.4.2  圆锥及角锥形漏斗壁与平面的夹角或漏斗壁的坡度应由相关工艺专业提供。

3.4.3  钢筒仓仓底结构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荷载传递明确,结构受力合理;

    2  造型简单,施工方便;

    3  相关专业要求。

3.4.4  钢筒仓可采用钢或钢筋棍凝土仓底及仓下支承结构(图3.4.4)。直径较小时,宜采用柱或柱-支撑、外筒内柱支承的架空式仓下支承结构及锥斗仓底;直径较大时,宜采用落地式平底仓,地道式出料通道。

图3.4.4常用钢筒仓仓底和仓下支承结构示意图

1——筒仓底部;2——框架梁;3——支撑;4——柱;

5——钢筋混凝土抗震墙筒;6——基础

3.4.5  抗震设防区的钢筒仓结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筒仓的仓下支承结构,宜选用抗震墙、框架-抗震墙结构或框架-支撑结构的型式;

    2  非落地钢筒仓支座宜设置在满仓工况时筒仓重心高度处。

3.4.6  当钢筒仓之间或钢筒仓与其邻建(构)筑物之间需要连接时,宜采用简支结构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