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 硐: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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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大断面硐】室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采用全【断面施工法;位于】Ⅲ类围岩《中时可采用分层【施,工法;位于Ⅳ、Ⅴ类!围岩中?时应:采用导?硐施工法围》岩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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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马】。。头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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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头门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采【用与井筒同时—施工;位于》Ⅲ、Ⅳ类围岩中【时应采用顺序—施工;马头门—与井筒连接》处应砌筑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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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松软、!破碎、不易维—护,的井:筒中:开凿双面马头门时】应先将马头门上、】下段:的永久井壁做—好后两侧分》次施工不宜同时【掘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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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井壁《有淋水时应在—马头门、硐室上【部做截水环或搭【设防水棚将淋水导】至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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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破碎机硐【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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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顺序宜【采用先拱部后拱脚线!下,部的施工方法—
】 2 》拱,部掘进后宜采用初】期锚喷支护待喷【射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方?可进行拱脚》线下部施工》
— , 3《 施工《拱脚线以下》部位:时宜采用台阶式溜矿!方法施工爆破后的】石碴经漏斗放至【。矿车运出硐外当自】然溜矿?有困难时可采—。用电耙扒至卸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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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起重梁或起重环应采!用预埋法施工—
— 5 【采用边?墙或墙上《伸出牛?腿做行车梁时梁【。面应:平整:。并应预留《固定行车道的螺【栓孔
1!。4.3.4 — 矿: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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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用反井法施【工时反井与》上部卸载硐室或溜】。井贯通后应先刷大】仓顶再由上》往下刷大仓体矿仓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一次刷》。大到底然后》由下向上砌筑永【。久,支护;矿仓位于Ⅲ】、Ⅳ:类围岩中时可分段】刷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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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反井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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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仓《顶和:。仓体的刷大宜采用】锚喷作?。初期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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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矿仓!底和侧壁铺设钢轨】、钢板等作》耐磨层?时接头(或接缝)】应错开表《面平整?
14】.3.5 防水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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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水!门截:口的尺寸、强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 2 — 建:。筑砌筑防水门—时截口处应清除浮石!直到实底若在施工】中截口遭到破坏应重!新,核算强度必要—时应另?筑截:口或采用大直径锚杆!补强新筑《截口的强度》。不应小于原截口【强,度锚杆埋入孔—内的深度不》宜小于?500?m,m
! 3 与防【水门相接的内—外巷道灌注混凝【土应:与防水门《严密接合不》。。得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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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水:门和门框在安装前应!找,正固定双轨防—水门中间《柱子的位置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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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水》门砌筑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壁后—注浆最?终压力应《大,。于最大?水压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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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水门《建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及以上—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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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 交叉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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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用分】部或导硐法施工的】平面(或斜面)交岔!。。点应先将《变断面巷道支护至牛!鼻子2m《左右停下《。再将与交《岔,口相邻的主巷分别】支护2m~4m最后!刷大交?岔口与前后巷道支护!连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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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平《面(或斜面)交岔点!采用木支架时应【先,将主巷掘过》分巷3m~5m后】在开口?处架设好抬棚再【进行分巷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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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牛鼻子部位的炮【孔布:置应采用密集炮【孔炮孔间距不—宜超过?。300?mm并应隔孔装药、!小药量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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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 中央水泵房、!变电所和水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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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水泵房和附【属井巷位于》Ⅲ类以上围》岩中:时,应先:施工泵房后施工壁】龛,、吸水井、配水巷】、水仓和出》水,。口;:位于Ⅲ类《以下:围岩:中时应沿泵房壁【龛侧帮掘一导硐先】施,工附属?。井巷后施工泵房泵】房与吸?水井连接《部分:的支护应一》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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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井巷中《的,内、外水仓应保持】各自独立掘》进时:若在其间增加临【时通:道完工前应》充,填封堵不得》有漏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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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潜】没式水泵房应设【置在稳定、无裂隙和!不透水的岩》层中吸水《口与水仓的连—接处应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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