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硐室施工
】
14.【3.1? 大断面硐室【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采用全断面施】工法:;位于Ⅲ类围—岩中:时可采用分层施【工法;位于》Ⅳ、Ⅴ类《。。围岩中时应》采用导硐施工法围】岩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14】.3.?2 马头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马—头门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采用与—井,筒同时施工;位【于Ⅲ:、Ⅳ:类围岩?中时应采用顺—序施工;马头门与井!筒连接处应砌筑成】整体
【
: 2 在松软!、破碎、不》易维护的井筒—中开凿双面》马,头门时应先将马头】门上、下段的永【久井壁做好后—。两侧分?次,施工不?宜同:时掘砌
! ? 3 当》井,壁有淋水时应在【马,头门:、硐室上部做截水】环或搭设防》水棚将淋《水,导至井?底
【14.3.3 】破碎机硐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施工顺序宜采用先!拱部后拱脚线下部】的,。施,工方法
【
2 】 拱部掘进后—。宜采用初《期锚喷支护》待喷射混凝土强【度达到70》%后:方可进行拱脚线下部!施工
】 《3, 施工拱脚—线以下部位》时宜采?用台阶式《。溜矿方法施》工,爆破后的《。。石碴经漏《斗放至矿车运出硐】外当自然溜矿有困难!。时可采用电耙扒至】卸料:。口
》
?。 4 —起重梁或《起重环应《采,用预埋法《施工
! 5 —采用边墙或》墙上:伸出牛腿做》行车梁时梁面应平】整并应?预留固定行车道【的,螺栓孔?
14.!3.4 矿—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采用反!井法施工时反—井与上部卸载—硐室或溜井贯通后】应,先刷:大仓顶再由》上往下刷《大仓体矿仓位于Ⅰ、!Ⅱ类:围,岩中时?可一次刷大》到底然后《由下向上砌》筑永:久,支,护;矿仓位于Ⅲ、Ⅳ!类,围岩中时可分段刷】砌
—
: 2 》 ,反,井,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4.2—节的相关规定
】
》 3 —仓顶和仓体的刷【大宜采用锚喷—作,初期支护
!
4 【 矿仓底和》侧壁铺设钢轨、钢板!等作:耐磨层时《接,头(或接缝)—应错开表面平整
!
?
14.《3.5 防水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防》水门截口的》尺寸、强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
《 , 2 —。建,筑砌筑防水门时【截口处应清除浮【。石直到实底若在【施工中截口》遭到破坏应重—新核算强度必要时】应另:筑截口或采》用大直径锚》杆补强新筑》截,口的强度不应小【于原截口强度锚【杆埋入孔内的—深度不宜小于500!mm
?
,
【 3 ? 与防水门相接【的,内外巷道灌》。。。注,混凝土应与防水门严!密接合不得渗水
】
《
》4 防水门和门框!在安装前应找正固定!。双轨防水门中—间柱子的《位置应正确
—
:
【5 防水门砌筑】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壁后注浆最》终压:力应大于《最大水压的1.【5倍
!。 : ,。6 防水门建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及以上?规定进行试》验,
14.!3.6 交—叉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采用分部或!导硐法施工的—平,面(或斜面)—。交岔:点应先?将,变断面?巷道支护至牛鼻子】2m左?右停下再将与交【岔,口相邻的主巷分别支!护2m~4m最【后刷大交岔口—与前:后,巷道支护连成一体】
》
? 2 》平面(或斜面)交岔!点采用?木支架时应先将【主,巷掘过?分巷3m~5—m后在开口》处架:设好抬?。棚再进行分巷—掘进
! 3 》 牛鼻子部位—的炮:孔,布置应采用密集炮孔!炮孔间距不宜超过】300mm并应隔孔!。装药、小药量—爆,破
:
1—4.3.《7, :。中央:水泵房?。、变电所和水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当水【泵房和附属井巷位于!Ⅲ类以上围岩中时】应先施工泵房后施工!壁龛、吸水井、【配水巷、水》仓,和出水口;》位于:。Ⅲ类:以下围?。岩中时?应,沿泵:。房壁龛侧帮掘—一导硐?先施工附属井巷后施!工泵房泵房与吸水】井,连,接部分的支护—应,一次完?成
《。。。
2】 :井,巷中的内、外水仓应!保持各自《独立:。掘进时若在其间增加!临,时通道完《工前应充《填封堵不得》有漏水现象
!
》 3: 潜没式水泵【房,应设置在稳定—。。。、,无裂隙?和不透水的》岩层中吸水口与水仓!的连接处应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