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2.11  【工程验收 ! 12.1【1.1  井筒【竣工: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 ,   《  1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深度、—与井筒连接的各中】。段或斜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   !  2 《 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以上并应取【平均值;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 】 ,     】3  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度;竖井》的,掘进半?径可大于《设计要?求100mm—~2:00mm — :    》 4  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 》 1:2.:11.?2 : ,。井筒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1  实测井筒!的平面位置图标明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位及设计图有偏【差,时注明?。造成偏差的原因 !     2!  实测井筒的纵断!面、横断《面图 ? : : ,    3  【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 》   【  4  》测量记录 【   》 ,。 ,5  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  !   6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 , 12.11.3】  :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50【mm 《 ?     2 【 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运输巷道【和主要硐室的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00mm 【 ?    3 — 井:筒,的最终?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4 ! 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当采用混《。凝土或?砌块:支护时有提升设备的!应为+?50m?m无提升设备的【应为±50m—。m ? ,    —   2)当采用锚!喷,支护时有提升设备的!应为:。+150m》。m无提升设》备的应为±15【0mm 】 12?.11?.4 ? 砌块?、混凝?土井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井—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范围《。为周长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得超过—1.5m —     】2  井壁的—每平方米面》积内表面不平—整度料石砌筑不得大!于,2,5mm混凝土—砌块:不得大于15mm浇!筑混凝土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m  !   3  井壁】表面:不得有漏《筋,裂缝和蜂窝 !     4  !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每层砌体的水平!偏差混凝土块—不,应大于20mm【 :。    【   2)砌体【竖向无通缝》压茬: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4接茬严!密不:。得有缝隙及》台阶 》  《    《 3)灰缝厚度混凝!土块不?得大于1《。5mm灰缝应饱满无!通缝 ?   【    4)预留梁!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层允许偏差应为!±25?m,。m垂直中《心线左右允许偏差】应为:±20mm》 》 12.《11.5  锚【喷支护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喷浆、《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厚度、锚杆的锚】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  锚杆—的间距、深度、数量!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     3— , 锚喷支护的外观】质量:。要求应无离层、【无剥落、无》裂缝、无《漏筋锚杆外端不得】。外露 1!2.11.6  施!工期间在井壁内【设,的卡子、梁》、导水?管、注浆管等—设施的?外露部分应切除废】弃的:孔,口、梁窝等》应,用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封》堵 — ,12:.11.7  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