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
10.【4.1 》施工中应采取临【时性截水、排水【措施:
:
10.4】.2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基!槽、管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
?
,
10.4.3 !采用排水《沟、集水井等降【水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底》应具有排水》坡度
》
2 ! ,排水沟应沿》基,坑(或基槽)四【周设置?。排水沟边《缘距坡底线》应不小于3》00mm排水沟底】宽应不小于300】mm坡度应为0.】1%~?0.5%排水—沟,底应:比挖土面《低30?0,mm~5《00m?m
—
: 3 集【水,井的直径(或边长】。)为700m—m,~80?0mm时每隔3【0m~40m—应设置一个集水井】。集水井底应比排水沟!底低500》mm~1000m】m,
10.!4.4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应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 , 2 》 基坑底、基槽底】、排:水沟底?。与集水坑底》应保持落差》
:
?
3— 集水《坑与基础底边应留有!距离
【
《 ,。4 :。 边:坡坡面上若有局【部渗水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
1》。0,.,4.:5 井点》降水前?应考虑水《位降低区域》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影响而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应做好》沉降观测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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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应用砂砾或黏土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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