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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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 施工中应采取【。临时性?截水、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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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基】槽、:管沟时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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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采用排水沟、】集水井?。等降水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底应具有排水【坡度
】 2》 排水沟应—沿基坑(或基槽)四!周设置排水沟—边缘距坡底线应不】小于300mm排】。水沟底?宽应不小于》300mm坡度【应为0.1%~0】.,5%排水沟底应比】挖,土面低300mm~!500m《m
】。 3《 集水井的直径】(或边长)为70】0mm?~800m》m时每隔30m~】40m?。应设置一个集水井集!水井底应比排水【沟底:低,500mm~1【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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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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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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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坑底》、,。基,槽,底、排水沟》底与集水坑底—应保持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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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水坑:与基础底边应留有】距离
! ?。4 ?。边坡坡面上若有局部!渗水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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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井点降】水前应考虑水位降】低区:域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影!响而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应做好》沉降观测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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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应用:砂砾:或黏土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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