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通知
川!建勘设科发[20】11]42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筑排烟气道是住宅!厨房、卫生》。间的重要构件因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易导致排烟气道串!烟,、火灾?、坍塌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 798-》2008)、—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 194-20!0,6)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等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使用安—。全推广先进工—业产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禁止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现【将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 ?一、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应对生产工艺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实现工厂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防火止回《阀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要求非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壁厚不均匀!、表:面,粗糙、产《品质:量不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不得:再销售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
!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各建筑排烟气道(机!。械生产)和防火止回!阀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取得四川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备案证书
】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选,用建筑排烟气—道时必?。须采用国家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并!优先选用四川—省地方标准》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不?得选用不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排烟—气道型号
】 三、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的,审查凡达不》。到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审查通过并】责令:修改设计
! 四、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排烟】气道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采购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建筑】排烟气道规格型【号以及防火》。止回阀规格型号【
五】、,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排烟气道产品质】量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排烟气?道不:。得安装使用》。
—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对建筑排烟气道【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对违规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未配套安装防火止】回阀: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得签字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合格工程组!织竣工验收
—
? 《 ! — — 《 ! 【 ?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