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关【。于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通知 — 川?建勘设科发》[2011]—428号 》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建筑排烟》气,。道是住宅厨房、卫】生间的重要构件因】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易导:致排:烟气道串烟》、火灾、坍》。。塌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 】798-2008)!、,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 194-2006!)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等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使用安全推广】。先,进工业产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禁止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现将?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应对生】。产工艺?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实现:工,厂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防火【止回:阀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要求非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壁厚《不均匀、《表面粗糙、》产品质量不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不得再销售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 【。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各建筑排烟》气道:(机械生产》)和防火止回阀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取得四?川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备案?证书    】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选用》建筑排烟《气道时必《须采用国家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并优》先,选用四川省地方标】准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不得选用不!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排烟气道型!号 ?   ?  三?、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的—审查凡达不》到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审查通过并—责令修?。改设:计,。   》 , 四、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排?烟气道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采购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建筑排烟气】道规格型号以—及防火止《。回阀规格型号—  《。   五、》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排烟】气道产品质量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排烟气【道不得安装使—。用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对《建筑排烟气道—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对违规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未配套安装防!火止回?阀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得签字《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合《格工程组织竣工验收!        !      —  :       【        】         !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      —        】       【。。    《。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