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通》。知
川建【勘设科发[20【11]42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排烟气道是住【宅厨:房、卫生间的重【要构件因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易导致排烟气道串烟!、火灾、坍塌等【。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 79】8-2008—)、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 19!4-200》6)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等】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使:用安全推广先进工】业产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质量可靠、工艺先进!的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禁止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现将】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应对生产工艺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实现?工厂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产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防火:止回阀应符合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要求非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效率低?、壁厚不均匀—、表面?粗糙、产《品质量不《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各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不】得再销售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 !
?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各建筑】排烟气道(机械生产!)和防?火止回?阀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取得四川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备》。案证书
!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选用—建筑排烟气道—。时必须采《。用国家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51/?T 5066—-2010)并优先!选用四川省地方标】准不得选《。用,禁止使?用的产?品不得选用不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排烟气道型号 !
三、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的审查凡达【不到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审查通【过并责令修改设计 !
四、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排烟《气道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不得采购—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建筑排烟气道】规格型号以及—。。防火止回《阀规格型号
! , 五、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排!烟气:道产品质量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对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排烟气道不得—安装使用
】 六》。、建设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对建筑排烟气—道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对违规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和未配套安装防火!止回阀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得签字【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合,。格工程组织竣工验收!
》 , , — 《 ? 】 《 》 ! —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 ? 】。 】 》 : 》 ,。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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