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住宅:排,气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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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质函【字[2010]23!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 : 住宅排气—道是住宅厨房、卫生!间的:重要构件因》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问题?导致排烟气道串【烟、火?灾、坍?塌等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有!关方面反映我省目】前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排气道的!行为为?加强住宅工程—。排,气道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用户》使用安全提高住宅】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建工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生产的排气【道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排—气,道,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并对安》装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各,类工程不得安—装使用无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的排气道
!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排气道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考核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装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技术【。标准:的应: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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