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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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建科通[201】0]441号
各!市(: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一段:时间以来我厅陆续接!到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新闻《媒体:和个人反映部分在】建,项目使用的建—筑厨:房、卫生间排—烟、排?气,道(以下简》称排烟气《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报告【据,相关机构检查部【分进入施《。工现场的排烟气道为!。不,合,格品有的甚至还【把国家早己明令禁止!使用的高碱玻璃纤维!制品:作为排烟《气道的?增强材料此外—还存在进场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指标不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和【施工不规范等问题】为杜绝劣质建材【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将加强建筑【排烟气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一、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排烟气道】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排烟气道》的通风性能测试报告!、,耐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以【及垂直?承载力、抗柔性【冲,击性:能检测报告》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其中耐火极—限性能应当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要求不低于1】.00h达不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或—检测指?。标不齐全《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材料进场后—经,抽,样复检?出厂:检验指标《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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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和选用建】筑排烟气《道时应?当采用国家和贵【州省的标准设—计并优?先选用贵州省标准设!计不得选用国家和】贵州:省标准设计以外【的排烟?气道
《 三》。、作坊式手工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因质量不稳定—列入限制使用技术】目录自本《通知下发《后禁止在我省小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中使】用建筑排烟气道【的生产商应》对生产工艺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实现工厂!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禁止作坊式手工生!产的建筑排气道【在建设工程中—应用
《 ? ,四,、为:做好淘汰作坊式【手工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建筑新技术【推广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的规定自》本通知下发后—凡,在我省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排烟气道产—品应当取《得贵州省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认定:证书并?列入我?省,建设新技《术推广目录未—取得推广项目认【定,证书的不得在建设】。工程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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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加强排烟气道审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责令修改设计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排烟—气道进场质》量及安?装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标准?设计以及本通知【。要,求的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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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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