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除尘与净化系统
11.5.1 本条规定了除尘系统监测的要求。
1~5 监测及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运行、方便运行管理。
6 项目实施之前,均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参数要求监测,并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相关的政策及措施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污染源统一监测分析方法》(废气部分)等。
11.5.2 本条规定了有害气体净化系统监测的要求。
1~3 监测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气净化工艺、保障运行、方便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