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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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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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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
8.!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计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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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用供暖通风达】不到生产《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的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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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设备生【命周期费《用,、,增加经济效益时【;,
】 , 3 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时;
【
》 4 —有利于?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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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采用【空气调节系统较采用!供暖通风系统更【经济合理《时,
》
8:.1.?。3 :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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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 【 工业建筑的高【大空间仅《要求:下部生产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宜采用分!层式空气调节—方式大面积厂—房不同区域》有不同温、湿—度要:。求时宜采用分区空气!调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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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空气调节区【。内的:空气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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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
《 2 当工艺无要!求时有?外,围护结构的空—气调:节区宜维持5Pa】~10Pa的正压】。;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
》
8.1《.,。6 空气调节区】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基数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区,宜相邻布置
】
,
8.1.7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8.1.7所—规定:的数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
】
表8.1.7 !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K限值[【W/(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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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内墙:和楼板?的相关数值》仅适用于《相,邻空气?调节区的温》差大于?3℃时
》
8.1.8!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时其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D值不应【小于表8.》。1.8的规定
【
》。表8.1.》。8 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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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8.1—.9:的,。规定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的空气调节区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区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
】
表8.1—.9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
《
】 《注北向适用于北纬】。23.5°以北【的地区;北纬23.!5°以南《。的地区可采用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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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0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的空气》调节区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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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1.0℃【时外:窗宜北向;等—于±1.《0℃时?不应有东、西向外窗!;等于±0.5℃】时不:。宜有:外窗如?有,外窗时?。。应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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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2 工艺性空【气调节区的门和门斗!应符合表8.1【.1:2的规定外门—门缝应严密当门两】侧的温差大于或【等于:7℃:时,应采用?保温门
【
表8.1.【1,2, , 门和?门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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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以消除余热【、余湿为主》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宜可】变新:风比且应配》备过渡季全》新风运行的设施【
》
:。8,.1.14 规】模较大、功能复杂】的工业建筑》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宜通】过全年综《合,能耗分析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等的!比较进行方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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