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 【事故通风
【
6—.4.1 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
6》.4.2 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时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
】 , 2 ? 具:。有,。自然通风的》单层建筑物》所放:散的可燃气体密度小!于室内?空气密度时宜设【置事故送风系—统;
?
!3 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
》
6.4.3! 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房间计【算体: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房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应按】。房间实?际体积计算;
】
,。
:
2— 当房间高度【大于6m时应—按6m的空》间体积计算
—
?
,
6.4.4 】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
》6,.4.5 》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 : 2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
:
— 3: 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
?
? 4 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
6.—4.6 工作场所!设置有有毒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6!.4.8 》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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