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事故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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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对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毒气体、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
6《.4.2 事故】通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放散—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粉》尘或气?溶胶等物质时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诱导式事故排—风系统;《
】 2 具有自然!通风的单《层建筑物所放—散的可燃气体密度】小于室内空气密度时!宜设置事《故送风系统;
!
3 ! 事故通《风可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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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事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房间【计算体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房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应《按房间实《。际,体积计算;
】
— 2: 当房间高度【大于6m时应按【6m的空间体—积计算
】。。
6:.4.4 》 事故排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毒,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
6.4.5 【 ,事故排风的排风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 2 《。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
3 当!。排气中含《有可燃气体》时事:故通风系统排风口】距可能火《花溅落?。地点应大于2—0m
【
4 】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6.4.6 — 工作场所设—置有有毒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时事故通风】装,置应与报警装—置连锁
【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
《
6.4.》8 : 设:置,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80%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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