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00-2012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GB50800-2012,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8月13日以第145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按照实用性、先进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原则,全面、准确、参数量化原则,协调性原则,规范化原则制定。

    本规范制定过程分为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和报批阶段,编制组在各阶段开展的主要编制工作如下:

    准备阶段:起草规范的开题报告,重点分析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研究的重点问题和方法,制定总体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和分工合作等。

    征求意见阶段:编制组根据审定的编制大纲要求,由专人起草所负责章节的内容。各编制人员收集分析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起草规范讨论稿,并经过汇总、调整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

    在完成征求意见稿初稿后,编写组组织了多次会议分别就重点问题进行研讨,并进一步了解国内外有关问题的现状以及管理、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和条文说明,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征求《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意见的函"在截止时间内,共有7个单位返回24条有效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于2010年3月份完成了规范的送审稿编制。

    送审阶段:2010年5月2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综合规划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通过了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该规范送审稿在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声学设计、总平面设计、结构与隔振设计、公用专业、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结合国情较合理地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为规范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设计、建造,确保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安全可靠运行创造了条件。该规范的实施将促进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工程的规范化,推动声学领域的技术进步。在规范工程市场方面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报批阶段:根据审查会专家意见,编制组认真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消声室行业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制定出本规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