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声学设计应满足消声室内声场技术参数及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
5.1.2 工程中所选建材产品性能质量应满足声学构造和环保节能的要求。
5.1.3 消声室隔声设计应根据拟建场地的环境噪声状况及消声室内允许背景噪声确定。
5.1.4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丁、戊类。
5.1.5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室内降噪吸声材料的燃烧等级不应低于B1。
5.1.6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