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00-2012 建标库

3.3  噪声控制

3.3.1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选址时,附近应无明显的噪声和振动源,应避开地铁轨道交通、交通主干线和冲击振动源。

3.3.2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拟建场地的环境噪声进行测量时,应包括总声级值和每个频带的声压级值。

3.3.3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设计所要求的最低隔声量,应为环境噪声和测量允许的背景噪声之差。

3.3.4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的围护结构应选择高隔声性能材料。

3.3.5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的隔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周围有环境噪声或振动干扰时,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应建成房中房结构形式,其内壳体应建于弹性隔振系统上。房中房结构应避免内壳体与围护结构的刚性连接而造成固体传声。

      2  房中房结构的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的工作检修夹道内侧,宜设置吸声构造。

3.3.6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门应满足隔声和室内自由场要求。门作为测试扬声器单元的障板使用时,应设置使用功能转换装置。

3.3.7  声闸的总隔声量应与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总隔声要求相匹配,且声闸内表面宜做强吸声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