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