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 基本规】定
!3.0.1 开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
1 【 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文件
【
,
》 2 ? 施工现《场应具备《水通、电通、—路通、电《信通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 ? 3 施工单位】的资质、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械、:施工材料、计量器】具等应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完毕?
?
4 ! 开工所《必需的施工图应通】过会审;《。设计交底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已审—批;项目划分及质】量,。评,。定标准应确定
!。
— 5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应完《毕
:。
》 ?。 6 工》。程定位测《量基准应确立
【
3—.0.2 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3.0!.3 进场—。设备和?。材料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附!件、备件等均应齐全!。
3.】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产品要求的—专门规定
》
,
,
3.0.5 ! 隐蔽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
【
!2 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2—1,0相关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
!
,
3.?0.6 施工过】程记录?及相关?试,验记录应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