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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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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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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充【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与省的重大》方针、战略》及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国家 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
】 第十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年】度或者近期编制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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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鼓,。励和积极开》放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市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城市规》划编制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具备?法定资格的国—内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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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委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时》应当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签订:编制委托合同约定】编制范围、时—。间期限、质量要【求、编制《经费、违约》责任等双方权利【与义务?
— 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均应当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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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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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 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地区现状分析;
! ? (二)— 依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划定红线、》。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的用地界限及】。规划控制要求—;
!(三) 确定各地】块的:建设密?度,、容积率、地—下空间开《发、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要求;
【 (【四) 确《定各级道路》的分:级、红线位置、断面!及交:叉口形式、》主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以及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等规划要求;】
》 (五》) 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位置?并提出?重要的配套设施项】目和空间《环境要求;
! (》六)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和风!格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 : (七) 确】定各:种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 : (八—),。 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利用与保护并应【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要求》;,
: (九)!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及:“,五线”(即红线、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界限—确定为?。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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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附件应当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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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对编制完成!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其强制性】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 公示的】主要方式应当在【规划地块《。内的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以及当地政!府信息网《站或者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合理的意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其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初步成《果
— 社会公众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及其强制】性内:容提:出重大异议的—城市规?划,部门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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