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0.:5,  施工验收 !。 10【.5.1  交【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设备、装置及配件】的安装准确》。无误:。; 《     2 ! ,。环境监?控系统和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送、转—。换、存储《。、控制功能正常【; 》。 ,     3 【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记录显《。示功能和系统—自检功?能正常; 》   【  4 《 ,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正常; 】    】。 ,5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功能、信》息处理和控制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正常; —     !。6  系统调试【报告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要求《 》 10.《5.:。2  系统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要求进行【和记录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 10《.,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