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施工】验收
—
1》0.5?.,1, 交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设备】、装置及配》件的安装准确无误】;
! 2 环境监】控系:统和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送、转换》、,存储、控制功能正常!;,
《
3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记—录显示功能》和系统?自检功?能正常;
—
,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正常;
】
5 !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功能、《信息处理《。和控制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正常;【
— ,。 6 系统调!试报告?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文件要求
!
:
10.5—.2 《系统检测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要求进行和记】录,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10.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