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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配管配线与—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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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线缆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本标准第9.2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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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 电:力电:缆、线?槽,、桥架和护管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1】0,.2.?3 同轴》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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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 ,传感器?、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留:有余量?线芯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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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电力电缆宜与】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分开敷设不宜—交叉:当无法避《免时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应采取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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