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 ,配管配线《与,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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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线缆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本标准第9.2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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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电?力电缆、《线槽、桥架和护【管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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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同轴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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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传感器、探测器!的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并应》留有余?量线芯不得外—露
1】0.2.《5 :。 电力电缆宜与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分:开敷:设不宜交叉》当无法避《免时:信号线缆、控—制线缆应《采取屏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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