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5  施工验!收 ? : 5.—5.1?  检查及测—试应包?括下:列规定 《 :  《   ?。1  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   1)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齐,全; ?   【    《2)电?气装置的《规格型号、安装【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     3—)线缆的规格型号、!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符合设计!要求; 】。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5》)照明装置的—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外:观质量及《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活性符合设计要求!; —  :  :   6)不—同种类和特性的电】。源设备、供配电电】缆有明显区别的【标志、标《识 :    】 2  测》。试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时间及顺—序; 《 :       2!),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相序—的正确性; 【 《      —3)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 《 ,     】  4)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 【 ,。   3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电气绝缘测试应符】合表5.5.1的】要求: 】 5.5.2!  在?本标准第5.5【.1条的规》定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应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5.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