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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 第八条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行编制并《与城乡规划、—国道和省道规—划以及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 第九【条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经批准的县》道、乡道、》村道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村!道的命名和编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村公路规划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出农:村公路年度建设【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改建《和扩建?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 :  :   县道按—照一般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村道按!照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现有农?村,公路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应当逐步改造【     除!自然条件不具—备外单车道的农村公!路,应当实施路肩硬化并!设置会车道 【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防护、排—水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  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县》道、乡道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在村】道的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 — ?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渡口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   《  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工程项目】的设计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设计方—案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其设计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 !  《   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 ?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 】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一年【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质量!监,督,机构或者按照规【定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群众代【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工—作,   —。  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应当设立质量责任】公告牌公告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主要质量控制—指标和举报电话【 —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交工、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