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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 【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     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业经2007 年】。11 月29 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2 月1 日—起施行 《 省长 《。张文岳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第一条 为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规》范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监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察活动 !。 第三【条 省、市》人民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主管节能《工作的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依,其职责开《展,节,能日常监察》工,作   》  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统计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节能监察!工作 !。 第四条 》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能以及监督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建立能源利—用信息监控系统对】被,监察单位实施节【 能监察 ! , :第六:条 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举!报和投诉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 日内》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 第—七条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具】备实施节能监察【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具具有】从事节能监察—所需分析、化验【和合理用能评估等】能力 【 第八》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节: 能工作需要—编制节 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     》节能监察《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应当报上一【。。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备!案 : — 第九?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情况 【 》。 第十条 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   》  :节能监察人》员必须?。熟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按?。有关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 》 , 第十一条 —省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在1》。0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市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在2000 】吨以上不足10 】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县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在2000 吨(不!。含2000 —吨)以下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具体监察工作分!别由:省、市及县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所属的节—能监察机构承担 】 ? 第十—二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负责对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机构的—下列活动组织实【施监察 【    (一—)建立和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的情况;》。   — , (二)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和?。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等》情,况; ?     (三!)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专】题,论证:、合理用《能评:估和评估《报告依法《备案情况以及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合理—用能: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的情况》;, 《    (四)【。执行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目录的情况; ! ,   《  :(,五):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的情况; 】   》  (?六)执行《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情【况; ?     (】七)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机《构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 】。    (八)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第十三条 在【实施节能《。监察过程中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普—及宣传?。节能知识向》用能单?位提:供先进节能信—息和技术指导—用,能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现场监察 【     (【一)用能《。单位因技《术改造或其》他,原因致使其》主要耗?能设备、生产工艺】或者能源消费结构发!生影响节能的—。重大:变化的; 【 ,  : ,。 (二?)根据举报》、,。投诉: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用!能单位涉嫌实—施违法?用能行为的》。;     !(三)需要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现场监【察的; 》     (四】)需要现《场确认?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整改措施情况的】;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实《施现场?监察的其他情—形 ? ,    《 实:施现场监察》的应当事先将—实施节能监察—的,时,间、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告知用—能单位 》 《 , 第十五条 采【取书面监察》的用能单位应—当按照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规定《的监察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料 : 》 第?十六条? 节能监察人员依】法实:施节 能《监察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用能单位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资料并进行—查阅、复印或—者抄录;《。 ,     【(二:)根据需《要对用能单位有【关产品、设备和工艺!流程等进行录像、拍!照; —    《(三)对用能单位】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   (四)要求】用能: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就有关?问题如实《作出书面答》复;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 第十七条! 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影响用能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对在实施节能】监,察,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   对《超越职权进行监【察的用?能单位?有权:拒绝 】 第十八条— 用能单位应当配】合节能监《察工作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样品【等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节能监察【不得:伪,造、销毁、》篡,改有关证据 ! , 第十九条【 ,实施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并》由节能监察人员【和用能单《。位负:责人或者用》能单位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确认用能单】位拒:绝签字的节》。。能监察人员应当【。在监察笔录中如实注!明, ? 第二十】。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发现【用能单位《实施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查处范围的应当!移送质?量技:术监:督等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质量技术监督等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 《第二十一条 实【施节能监察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在节能监察》结束:后15 日内形成】节能监察报告通【报用能单位 ! ,   ?节能监察报》。告,应当包括实施监【。察的单位及人员、】时间、?内容、方式以及【对,节能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等 》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经监察不合】格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 个《月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用能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 日内提出延期】申请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5 日内做【出决定延《期不得超过6 个】月 ? 》。 第二十三》条 节能监》察中发现用能单位存!在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以及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要求】等严重浪费能源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制作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用能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    《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对节》能监察意《见书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督促用能】单位落实《改进:措施的具体工作 ! 第二】十四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能】违法行为记录系统向!社,会公开用《能单位因违法用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和!被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后的【整改:工作情?。况等信息《 : 第二十!五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不得【向用能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与用能—单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影响节【能监察?工作的?经营性活动》 】第二:十六条 《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拒绝、阻碍节】能,监察工?作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以及伪造、销【毁、篡改证》据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所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整改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用能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聘任能!源管理?专职人员《以及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的由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九条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节】能监察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用能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泄露用能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 】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    (三—)违法向用能单位收!取费用的;》 《    (四)从】事影响节能监察工作!的经营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 !     (五)】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8 年2 》。月1: 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