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 (2?017年《1月1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第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 公安、交通、【港口口岸、》。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海洋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商务、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教育、卫生【。、民防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中央】垂直管理《。的电力?、气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文化【、安全常识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督】促和指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义务;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 (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四)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技术、—管理、咨询等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  第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  第?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如实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妥!当处置突发事件、】参加抢险救》护或者?研究:、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 ,第十六?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船舶《。修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依法组!织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九)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全员: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转(返)【岗等全?程培训并确保—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的落实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时间《应当计入劳动—时间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将其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综合分析《编制书?面,报告:;,   (二)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三)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试生产(运【行)阶段《由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  (六《)投产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 第二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登记建档对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二【)定:期检测、评》价重大危险源有关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状态》;   (三)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   !(四:)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牌;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评估:演练结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在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当立即》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设立隐患登记—台账实时《。登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明确】日,常排查、《。。岗位排查《和专业排查的内容、!范围和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生?产经营单位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督管理制度  !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转让等?情形:时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首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治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并符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发现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   ?(二)制定作—业方案重点》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消除或者降低!作业:风险;   (三)!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作业和安全监—护;:   (四)确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五)—负责:作业批?准的相关人员应当】到作业?现场审核作业票证】重点: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在作业!现场采取照》明、通风《、检测、通》。信、监测和设立安全!标志等措施;   !(七)正《确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八)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九!)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 —。  禁?止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承!包、承?租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包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当包—括下:列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 , (二)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 》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赔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约定; !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约定; 》  (六)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 第三十三条— 同一建筑物—内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三—十五条 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养老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改变;【   (《二,)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  (三《)按照规定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  (六)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七:。)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知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 ,         !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县】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和事故防控【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范围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第三:十九: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组织、?应急平?。台、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  :(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实施?审批;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四)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  (五)指导监督!制定:分管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六)】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监督?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学校、机—构(基地)的安【全生产教《学、培训工作—   ?第四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重点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 (一)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以及被举报、投】诉和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四):近三年内曾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其【。他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调度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下列重点事项 【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聘用安》全技术人员情况【;   (》四)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照》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专项—预案情况; —  (?九):。劳动防护用品购置】、配备和使用情况;!   (《十)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协】调,情况;   (十一!)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情况;   (【十,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十四:。)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十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应当—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或者:依,。法拆除  》   第四十五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 第四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完善》工伤预防、救治【和康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  》 第四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任务或者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受理】的举报应当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  第?。五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尽【到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受理的》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进行验收;】         !(五)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 ,      —    第四—章 :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四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五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事故权威信【息   第》。五,十七条? ,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  ? (一?)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较大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三)一般事故由!县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中央驻辽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县【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果应当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省、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未能达成一】致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一步协调;》经协调仍不》能统一意见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五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复?后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将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的处理结果以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责查处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结案一—年后及?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评估专《项督查?和评估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   第六》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和护理—费用、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险情】处置等费用并—。依法予以赔偿   !  :    《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六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