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1:月1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第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第七条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交通、港《口口岸、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海洋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商务、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教育、《卫,生、民防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中央:垂直管理《的,电力、气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文化【、安全常识》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督【。促,。和指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义务:;,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  (一)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  :(四)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技术、—管理、?咨询:等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 第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如实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妥当处置突发事】件、参?加抢险?救护或者研究、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        】   ?。第二章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六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船舶修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依:法组织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 (:九)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全员!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转(返)岗!。等全:程培训?并确保?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的落实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时间应?当计:入劳动时间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将其《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综合《分,析编制书面》报告;  》。 (二)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三)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试《生产(运行)—阶,段由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投产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 (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登记建档—对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  (?二)定期检测、【评价重大危险—源有关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状!态;   (三【)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 ,  (四)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牌】。; :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评【估,演练结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在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当立即】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设立隐—患登记台账》。实时:登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明!确,日常排查、岗—位排查和专业排【查的内容、范围和】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生产经营单位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转【让等情形时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首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治:理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并符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发现》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   (二)】。制定:作业:方案:重点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消除或者《降低作业风险; 】  (三)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作业和安全监护; !  (四)确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五)负《责作业批准的相关人!员应当到作》业现场审核作业票】。证重点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在作业现场采取【照明、通风、检测、!。通信:、监测和设》立安全标志等—措施;   (【七)正?确,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八)!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九!)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   禁—止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承!包、承租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包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当包括下列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 :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赔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约定;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约—定;   (六)】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同一?建筑物内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第三?十五条 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养老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改!变;   (二)】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三)按?照,规定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完好、有效;  !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六)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  (七)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知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县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和事故防控等【方面进?行考核 《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范:围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第三十九《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组织、应急—平台、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四十条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 (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实施审批》;,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 (五)指导监督】制定分管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  :(六)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监督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学校、机构】(基地)的安全生产!。教学、培训》工作   第四【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重点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一)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 ,。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以及被举报【、投诉和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近三年内曾》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其他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调度: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下列重【点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聘用安】全技术人员》情况; 《  (四)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照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 (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八)】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专项:预,案情况;《   ?(九)劳《动防护用品购置、配!备,和,使用:情况;   (【十)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协调情况;   (!。十一)?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情况;】   ?(十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十—。四)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十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  第四《。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应【当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或者依法拆除!  :   第四十五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四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完善工伤预》防、:救治和康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  《 第四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任务或者—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受理的举报应】当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第五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尽到下列职责—。   (一)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受理—的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进行验》收;   》    《  (?五)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      —。。  :  :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 《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四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五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事故权威信息  ! 第五十七条 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   (《一)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二)较大【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三)》一般:事故由县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中央驻辽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县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果应】当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省、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未能达成】。一致:。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一步协调;—经协调仍不能统【一意见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五》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复后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将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的处—理结果?以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责查处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结【案一年后《及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评,估专项督查和评估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六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和护理费用、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险?情处置等《费用并依法予以【赔偿:         !。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六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