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1月】1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五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
第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第七条 —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交!通、港?口口岸?。、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海洋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商务、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教育、卫生、】民防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中央垂】直管理的电力—、,气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加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文化:、安全常识普—及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督促和指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义务;《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十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
】 (?四)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技术、管理、】咨询等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如?实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妥当】处置:突发事件、》参加抢险救护或者】研究、推广和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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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监督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六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船舶修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依法组!织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九】)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全—员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的岗前、在岗、】转(返)岗等全程】培训并确保培训【计划、?机,构(基地)、费用、!教材、?人员、考《核、档案《、制度的落实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时,间应当计入劳动时间!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将】其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位《开展安全综》合分析编《制书面报告;
【 (二)初步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三》)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试生】产(运行)阶段由】。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竣工验收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六)投产》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监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 (: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登记建档对—运行安全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二)?定,期,检测、评价重大危险!源有:。关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状态;
(三!)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措施;》
, (?四)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牌;】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评估演练—结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在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当》立即报告
—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登记档案监控—制度设立《隐患登记《台,账实时登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明】确日常排查》、岗位排查》和专业排查的—内容、范围和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生【产经营单位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组织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转让等情形】时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首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控治》理责任
》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并?符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发:现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
【 (二)》制定:作业方案重点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消除或—者降低作业》风险;
(三】)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指挥、作业》和,。安全:监护;
(四)!确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五,)负:责,作业批准的相—关,人员:应当:到作业现场审核作】业票证重点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 (六)在—作业现场采》取照明、《通,风、检测、通信、】监,测和设?。立安全标志等措【施;
(七)正!确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八)】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
! (九)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其他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
禁止!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承包】、承租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包方:或者出租方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当包括下列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 (二)发包【项目、出租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
(三!)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赔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约定;《
(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约定;《
: (六)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同一建筑!物内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对协作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三十五】条 歌舞厅、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区(点)、网吧、】养老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未改变;
(】二)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三)按照《规定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 (六)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七)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知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 :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县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和事故《防控等方面》进行考核
—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范围?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制定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 , 第三十九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 (一)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组织、应急【平台、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 (六)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条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二!)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实】施审批;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 (五)指》导监督?制定分管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 (六)》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 ,(七)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监督各类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学校】、机构(基》地)的安全生产教】学、培训工作
【 第四《十二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重》点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 (一)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
(二!)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以及被!举报、投诉和事故】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 (四)》。近三年内曾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其他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调,度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下列!重点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聘:用安全技《术人员情况;—
(四)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 (五)《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照】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 (七)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 (八)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专?项预案情况;—
(九》)劳:动防护?用,品购置、配备和使用!情况;
—(十:。)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协调【情况;?
(十一)【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情况;—
(十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 (十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十四)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十五!)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应当: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或者依法拆】除
? 第四十五条】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技术、管理等服务】
第《四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完善工伤预防、救治!和康复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
—。 第四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止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任务》或者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受理的举报应当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第五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尽到下列】职责
《。 (一)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受理的举《报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 (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进行验收;】
【 :(五)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 ,
】 》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 第五十》一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
! 第五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有关】人员应?当,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四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矿!山、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 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五十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发布事故权威信息
! , 第五十七条 【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
(一)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较大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一般》事故由?县人民?政府授?权事故发生地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中央驻辽《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县—。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果,应当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省、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未能达成一致】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入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一步协调;经协】调仍不?能统一意见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 , 第五十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复后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将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的处理结果》以及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责,查处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结案一【年后:及时组织专》项督查和评》估专项?。督,查和评估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第六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和护!。理费用?。。、,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险情处置等费用并依!法予以赔偿
【。 》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 第六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船舶】修造:、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应急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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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