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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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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其所属的无线电监!测,。机构具体负责下列无!线,。电监:测工:作,
【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的工作情【况;
《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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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 ,。 (四)检》测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 (五)进行电磁】环境测试《为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无线电频!率,。使用专项规划、【指配频率和审—批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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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事项
【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线电:监,测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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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无线电【监测机构对涉及国家!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重要无线【电频:率应:当实施保护性监【测;对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未按—国家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行为应》当,及时调查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性措施进行制【止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无线电电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无线电电磁】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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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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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
— :。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 : (四)对【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实【施技术措施予以【制止;
— (五)】对非法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等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 第四《十一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投诉、举报非法占!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破坏电》。磁环境等扰乱无线电!波秩序的《行为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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