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 第三十《。六,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工!作其所属《。的无线?电监测机构具—体负责下列》无线电监《测工作? 《。   ?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的工作情况》;   【 ,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   ?(四)检测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    (五—)进行电磁》环境测试为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无线:电频率使用专项规】划、指配《频率和审《批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依据》;  — ,  (六)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事项 【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线电监测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七条 《无线:电监测机《构对:涉及国?家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重要无线电频【率,应当实施保护性监测!;对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未按国家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行为应当及!时调查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性措施进行制止 】 ,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无线电电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无线电电磁环境】状况 ! 第:三十九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 ,第四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 ?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四,)对:擅自占用无线电频率!。。、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实施技术措施予以】。制止;  】。   (五)—。对非法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等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 : 第四十一【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 ?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投诉、举《报非法占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破坏》电磁环境等扰乱无线!电波:秩序的行《为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