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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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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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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给予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等职责时】应,当出示证件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 第五《十七条 消防监督】检查采取以下—方式
!。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五)【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
】
第五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消防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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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员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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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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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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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权?做到:公开、公正、严【格、:文明、廉洁、高效】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 ? :。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
【 (【四)接到报警后不立!即赶赴现《场;
!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计单位、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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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
【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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