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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条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核定:的本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本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拟订本?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 】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的任务向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 《    《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第四十二条 因】。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导致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削减已有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予—。以控制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 第四!十三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     !。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变更1【5 日?前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登记   】  排污者不得拒】报、谎报排》污申报?事,项 — 第四》十四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条件以及污染】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 —。 ?第四十五条 排【污,者应当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管,理台账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核查 — ? ,   排污者—。。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确需拆除或者闲置】的排污者《应当:提前10 日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 日内作出决—定 》。    鼓励排【污者委托《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染物或者运行管】理其环境保护设【施受委托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 第四十六条 城!镇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城镇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需要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转的《应当提?前30 日》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 —日内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城镇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 《 》第四:十七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一年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控设备?。     】自动监控设备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 第四》十八条 鼓励排污】单位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 ,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 ,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 ?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 ?    《排污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期,满后30 日内对限!期治理效果进行验】收 ? 第【四,十九条 产生污泥的!单位和水体淤泥【疏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对污泥进行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污《泥,不得将污泥排入水体!;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应当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 ? 第五十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自放射】性固体废物》。送交处置单位处【。置后20 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五十一条 利用可】用作原料的进—口废塑料、五金电】器类等?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利用进口废》塑料、五金电器类等!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进】口废:塑料、五金》电器类等废物—利用:。。单位申报《登记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五十二—条 淮河《流域和巢湖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控制面源】污染确保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 !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    《 ,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演练 ! 第五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可能?。危及居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污染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疏散人员并责令停止!导致:污染事故的有关【活动 《